交流站:遺屬必辦行政手續為何那麼繁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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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2月過世後,我就忙着辦後事,忙了六個月仍還沒完成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相關手續。這些手續多得令人頭疼,不但複雜、耗時,甚至有點多此一舉。我希望政府部門探討如何簡化手續、提高效率,減輕死者家屬的負擔。
雖然父親生前有請律師立遺囑,但過世後,我必須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還得再付幾千元。身為執行者,沒遺囑認證我就無法向銀行和保險公司索取父親的財產。執行者還必須跑很多趟律師所,按序籤幾份文件。
苦等三個月終於拿到遺囑認證,我原本想先向保險公司索賠,卻不被接受,要求我的律師更改資產明細表,列出保單才可過關。我只好請律師照辦,但更改的程序很複雜,再等批准又花了多一個月的時間。幫父親立遺囑的律師,當時在遺囑寫了剩餘條款,涵蓋任何被遺忘或無法仔細列出的財產,包括保險合同。但相關保險公司卻以公司政策為由不接受,所以剩餘條款就變得沒用了。既然遺囑都寫了剩餘條款,保險公司又何必要求執行者重做資產明細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否可規定保險公司都採用一致的程序,死者家屬才不會一直被擺佈呢?
這些程序對一般人而言已經很困難了,那喪偶的老人家怎麼辦?他們要是不識字,怎麼知道從何着手,甚至去聘請律師、支付律師費呢?不知有多少老人因為摸不透這些程序而吃虧,苦等幾年才拿回死者的財產,甚至拿不回。這種政策雖在保護怕事的金融機構,卻缺人情味。
此外,每家銀行機構都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死者的賬户。照理説,聯名替代户頭只需一個持有人簽名就可提款,律師也跟我説過,即使父親過世,母親可以繼續用她和父親的聯名户頭。本地幾家銀行雖然允許,但某家銀行卻不接受。為了避免死者財產落入別人之手,該銀行規定還在世的持有人關閉聯名户頭,再開個遺產賬户,把錢轉進去。雖然銀行的做法謹慎,卻給家屬添麻煩。
既然一個人去世後,遺屬必須辦那麼多手續,建議有關部門提供標準指南或參考資料,並設立一站式的機構幫助遺屬解決難題。遺屬當然沒這方面的經驗,也備感無助,要是政府能簡化手續和提供相關資源,對我們的老齡化社會將有極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