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保險公司應透明處理理賠事宜 | 聯合早報
zaobao
近年來,保險公司的理賠方式引發許多爭議,尤其是在拒絕賠償時,常常使用模糊的條款和不明確的理由,使投保人感到困惑和無助。我最近的親身經歷更是凸顯這一問題的嚴重性。
我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對方以“眼疾”“胃炎”和“足底筋膜炎”等理由拒絕,又未提供具體的解釋,只是使用寬泛的醫學術語來推搪。這種行為不僅缺乏透明度,更是對投保人權益的極大不尊重。更為嚴重的是,有些病人的病痛或身體狀況未得到明確診斷,或只是短暫的情況,這更加凸顯保險公司提供明確解釋的重要性。
此外,一些保險公司會將保户過去的病例,不論是否已痊癒或只是短暫的,都記錄為永久病症,並列為不保病症。例如,一隻眼睛有些問題,就將兩隻眼睛都視為有問題,即使這一病情可能是暫時的或可以完全康復的。同樣,如果病人扭傷腳,或因為不確定的疼痛向醫生求診,即便沒有明確診斷,這些記錄也可能被視為重大問題,從而被排除在保險範圍之外。
顯然,這種做法極不合理,但類似情況卻時有發生。保險公司應當秉持公開、公正和透明的原則,清楚明瞭地告知客户理賠被拒的真實原因,而不是簡單地用含糊不清的解釋來敷衍。例如,對於“眼疾”這種廣泛的醫學術語,究竟是哪種類型的眼疾不符合理賠條件?是否有具體的排除條款?像胃炎或足底筋膜炎這些常見病症,又為何會被排除在理賠範圍之外?這些都須要保險公司給出合理的解釋和明確的條款説明。
我建議有關當局採取措施,糾正保險業的不合理現象,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管,確保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做到公開透明,並對使用模糊條款拒絕理賠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此外,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在拒絕理賠時,必須提供詳細、合理的解釋,並明確告知客户相關條款,以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我也建議設立專門的仲裁機構,幫助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解決理賠糾紛,避免投保人因缺乏專業知識而在維權過程中處於劣勢。
最後,我呼籲所有投保人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務必詳細瞭解相關條款,並在遭遇不合理的理賠拒絕時,積極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希望《聯合早報》能夠關注並報道此類現象,引起社會的廣泛討論,促使保險業朝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