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選舉期間 查禁歪曲候選人言行等深偽網絡內容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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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屆全國大選最遲明年11月舉行,我國擬禁止選舉期間,在網上發佈歪曲候選人言行的深度偽造視頻等數碼篡改內容,以免選民受這類逼真的假信息誤導。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衞生部政務部長拉哈尤,星期一(9月9日)在國會為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Elections (Integrity of Online Advertising) (Amendment) Bill)提出一讀。
這項法案擬修改國會選舉法令和總統選舉法令,從頒佈選舉令狀至投票結束期間,禁止發佈由數碼技術生成或篡改後的網絡競選廣告,逼真地描繪候選人未曾做過或説過的事情。
網絡競選廣告涵蓋那些在合理情況下,可視作會影響政黨或候選人選舉成績的網絡內容。
這意味着一旦禁令生效,經由生成式人工智能、修圖、配音或拼接等數碼技術創作的內容,如果歪曲候選人的言行,就不可在網絡發佈,無論是視頻、圖像、音頻或由機器撥打的自動語音電話(roboca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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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推廣和轉發等行為,會讓更多用户接觸到內容,所以也會封禁。不過,包括家庭羣組的私人溝通方式,以及受認證的新聞機構針對違例內容的報道,將不受禁令影響。
動畫及卡通人物、娛樂內容、模因(memes)和競選海報,如果非煞有其事、幾可亂真的圖像,且沒有扭曲候選人的行為,則不算違例。人們也可繼續對內容進行微調,例如美圖和調色。
若非煞有其事地描繪並歪曲候選人言行的模因(memes),就不屬於違例,像這張圖,明顯看得出只是示意,不算違例。(取自網絡)
當局望圍繞選舉公共討論基於事實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發言人説,政府希望圍繞選舉的公共討論基於事實,如果有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迅速傳播,會影響人們分辨真相,這令人非常擔憂。
發言人説:“選舉事關重大,政府不希望人民的決定因為錯誤的信息或陳述受影響,因此提議在特定的大選期間、針對有限的羣體,採取更強硬的做法。”
我國不時有人利用人工智能來冒充名人,發佈虛假內容,例如假冒國務資政李顯龍的身份談論敏感國際議題,以及冒充黃循財總理推銷投資計劃。本地公眾和媒體也越來越關注新加坡如何應對這類假信息。
為此,政府過去一年密切研究這個問題,包括其他國家的應對措施,從而決定如何採取行動。
根據數碼發展及新聞部發布的文告,法案將允許候選人向選舉官提出要求,審查涉嫌違例的內容,並作出聲明,證明自己的説法是真實的。發言人説,其他公眾也可以舉報涉嫌違例的內容。
選舉官隨後會與團隊一起評估內容。一旦確定違例,選舉官可向內容發佈者、社交媒體服務和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發出更正指示,撤下違例內容,或禁止新加坡用户在選舉期間訪問違例內容。
不遵從更正指示屬於違法,一旦定罪,社交媒體服務商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其他涉事者則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候選人若故意針對相關內容,做出虛假或誤導人的聲明也是違法的,可面對罰款或失去議席。
準候選人可在選舉局公佈名字後受保護
以全國大選為例,頒佈選舉令狀至提名日間隔五天至一個月。提名日之前沒有正式候選人,但提交選舉按櫃金,並同意在選舉局網站上公佈名字的準候選人,可以在名字發佈後受到保護。
這將是選舉局首次在提名日前,披露相關信息。
深偽不只是在選舉期間才冒現,因此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也將推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行為準則,要求指定社交媒體服務商落實措施,防止和打擊濫用數碼篡改內容的行為。資媒局接下來幾個月將與社交媒體業者合作,討論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