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父母共用產假計劃 明年4月實施不會提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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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父母共用產假計劃的實施日期是在廣泛徵詢勞資政三方合作伙伴的意見後所確定。由於僱主反映需要更長時間來調適過渡,因此定在明年4月實行,無法提前。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星期二(9月10日)在國會答覆馬西嶺—油池集選區議員蘇慧敏和淡濱尼集選區議員朱倍慶的提問時説,政府曾考慮更早實施新計劃好讓更多父母受益,但僱主要求給予更長時間來為這個改變做好準備,包括更新公司的行政流程,以及制定新措施來應對有員工長期缺席的情況。
此外,政府也需要時間來進行各種立法和操作上的調整。
為給予父母更多時間照顧新生兒,總理黃循財上月在國慶羣眾大會宣佈了新版的父母共用產假計劃(Shared Parental Leave)。按計劃,從2025年4月起,誕下公民新生兒的在職父母可共用六週的產假;到了2026年4月,共用產假增至10周。
英蘭妮説:“我們完全理解錯過這個新版計劃的家長可能感到失望,然而,延後實施日期是必要的,以確保所有利益相關方都做好準備,順利實施這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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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説,政府將繼續與勞資政三方合作伙伴緊密合作,支持這項計劃的落實。當局將舉辦網絡研討會,讓僱主瞭解這項計劃的運作細節,以及讓他們知道目前有哪些津貼和資源可以幫助他們提升人力資源規劃能力,支持他們進行運營和系統調整。
由於父母享有更長的帶薪產假,意味着他們所在公司的其他僱員須承擔更多職責,朱倍慶補充提問,想知道政府將如何照顧這些僱員。
英蘭妮答覆時指出,由於所有10周產假的薪金由政府承擔,僱主無需支出,他們就可以用這筆錢來僱傭額外員工,或對替代休產假僱員職務的員工做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