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且索求180萬元税款 男董事監三年八月繳321萬元罰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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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國內税務局謊報公司的消費税記錄,並提交虛假文件,男董事因逃税且向當局索取逾180萬元税款,被判坐牢三年又八個月,也得繳交約321萬3828元的罰金。
被告劉鎮洲(38歲)事發時是批發商Safety Marine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和董事,共面對20項牴觸消費税法令的罪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六項,餘項交由法官星期二(9月10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綜合控方提控的罪狀,2017年至2018年間,被告通過提呈虛假的消費税記錄,少繳約107萬元税務,他因此被令繳付相等於少繳税務額三倍的約321萬元罰金給税務局。
根據案情,被告的公司在2009年11月註冊消費税。在每個季度後,被告須向國內税務局報税,提供包括公司貨物的進項税(input tax)和銷項税(output tax)等資料。
一家公司註冊了消費税,購進貨物上產生的消費税為進項税,從營業額收取的消費税則為銷項税。如果銷項税超出進項税,公司須將多餘税款交給國內税務局;相反的,如果進項税超出銷項税,當局則須把税款差額退回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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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改公司進項税和銷項税 向當局收取税款
調查顯示,從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間,被告就在其中的五個季度裏,謊報公司的消費税記錄。被告竄改公司貨物的進項税和銷項税,讓公司可向當局收取税款,同時也導致公司漏繳約75萬5865元税款。
國內税務局的審計員後來在2018年11月,要求被告提供公司早前所提交的消費税回扣的相關資料。
為了隱瞞罪行,被告決定偽造文件,輸入虛假的顧客名單和訂單,也在發票上寫上相應日期,以對應相關的會計時期。被告也會確保這些發票的最終金額,與他早前提交的消費税回扣金額一致。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一共向當局索取約182萬6533元税款。被告已把約85萬6550元的税款,用於還債和花在個人開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