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能源消耗過高建築 首批少過百棟須強制減耗至少一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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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第三季起,能源消耗過高的現有大型建築,須落實節能措施,把能耗降低至少10%。預計受影響的首批建築數量不超過100棟。
目前,本地建築的用電量,佔全國的約三分之一,温室氣體排放量則超過20%。現行規定只要求新建築和翻新建築遵守最低能耗標準,現有建築無須採取節能措施。
國會星期二(9月10日)三讀通過建築控制(修正)法案(Building Control Act (Amendment))。根據法案,政府將推出強制能耗改善(Mandatory Energy Improvement)制度。
國家發展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為法案提出二讀時説,新制度涵蓋總樓面面積達5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四類建築:商業大樓、機構場所、醫療護理設施,以及體育和休閒中心。
能耗指數(Energy Use Intensity,簡稱EUI)連續三年在前25%的建築,須進行能源審計,並落實措施來降低能耗。建築業主每年須申報能耗指數,並由建設局整合發佈常年能源表現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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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第三季起 每年發出通知
建設局將從明年第三季起每年發出通知,首批受影響的高能耗建築預計不超過100棟。強制能耗改善制度不涵蓋工業大樓和獨立運作數據中心,若上述四個類別的建築中有包括能耗較大的工業或數據設施,當局也將按比例分配其餘樓面面積的能耗指數。
建築業主在接獲當局通知後,須在90天內委任專人評估建築中主要耗能系統,並探討優化能源效率的可行措施。業主也須根據審計結果,制定和落實措施,以提升建築的能耗指數。本地目前有約500名受認證的能源審計專人。
一些較為簡單、低成本的舉措,包括更換故障的零件或傳感器、安裝監測工具等。更大規模的翻新工程包括更換大樓的冷卻系統。業主可根據審計建議採取所需的不同措施,並在三年期限內落實,改善後的能耗指數也須維持至少一年。
沈穎指出,業主降低建築能耗有助加強環保,也具經濟效益。她説:“建築進行大規模翻新工程改善能效,所投入的資金約六年能回本。” 業者之後能持續節省能源、維修和人力成本,以應對碳税上漲等因素。
業主翻新建築時,可在綠色建築獎勵計劃(現有建築) 2.0(Green Mark Incentive Scheme for Existing Buildings 2.0)下申請補貼,最多可獲120萬元或對一半成本的資助,視何者為低。
沈穎:鼓勵業主善用資助與計劃 改善建築能耗
沈穎鼓勵業主善用相關資助和創新計劃,改善建築能耗。她説,個別建築若因內部結構限制或特殊原因,無法達到能耗要求,建設局將酌情處理豁免申請。當局也將在制度實施五年後檢討能耗要求,包括是否區分電動車充電樁能耗。
當局也修正建築控制法案的定期外牆檢查(Periodic Facade Inspection)制度,列明外牆檢查員的責任。
目前,建築業者須指定一名考獲外牆檢查證書的註冊建築師進行檢查,並可由檢查員協助進行。在新制度下,檢查員須親自到場監督,在發現建築外牆有任何不妥時,立刻通知建築師修補。
國會已經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