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管制(修正)法案三讀通過 確保賭場遠離罪案和降低賭博危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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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賭場相關的罪案維持在低水平,賭場管制法令經修正後,將進一步確保賭場遠離罪案、保持賭場業者誠實運作,以及降低賭博的危害。
賭場管制(修正)法案星期二(9月10日)三讀通過,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指出,與賭博相關的科技日益多樣化,我國必須確保有關條例與時俱進,可應對未來的需求。
賭場內更多行為列為違法
為遏制與賭場相關的罪案及維護賭場業者的誠信運營,當局將賭場內更多行為列為違法,包括在賭局有結果後撤回賭注,以及在賭場使用設備攝錄賭博遊戲和機器等。
針對易受賭博危害的羣體和他們的家人,通過進一步收緊賭場管制法令,違反家屬入門次數限制令(Family Visit Limit)也會是違法行為。
內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3年間,接獲禁門令卻進入賭場的人數佔每年總訪客的0.1%。按現行法令,接獲禁門令卻依然進入或逗留在賭場,或在賭場內賭博,都屬於違法;但賭博管制局須證明當事人明知故犯才能夠提控,而這有時候很難舉證。
延伸閲讀
[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政府擬允許賭場業者間共用訪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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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管制(修正)法案現在規定,只要當局確認當事人知道或理應知道自己接獲禁門令便可提控。
孫雪玲在國會總結法案辯論時,回應七名國會議員和官委議員所提出的疑問。
未滿21歲者進入賭場 最高罰款將增至1萬元
法案將未滿21歲者進入賭場的最高罰款從1000元增至1萬元,是現有金額的10倍。違反家屬申請的入門次數限制令則可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宏茂橋集選區議員黃玲玲關心加重這些罰款金額,是否會給已經面臨賭債的家屬帶來額外負擔。
孫雪玲説,家庭不能完全擺脱要為未成年人不當行為負起的責任。刑罰方面,賭管局會評估具體情況和情節,總檢察署將做最後決定。
當局觀察到,業界已經開發了可在平板電腦等移動設備上使用的賭博軟件。今後若賭管局收到來自賭場業者的提案,將有權批准這些軟件。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蔡慶威關心當局如何確保這些可在平板電腦等移動設備上使用的賭博軟件,僅限於在賭場內使用。
孫雪玲回説,訪客只有用賭場業者提供的設備才能下注,業者可用地理圍欄等技術,確保賭博軟件不能在賭場外使用。
賭管局無意允許將加密貨幣作為籌碼
在法案下,賭管局如果認為適用,新型的投注工具如虛擬籌碼可當做籌碼。黃玲玲追問加密貨幣能否成為籌碼時,孫雪玲指出,賭管局無意允許將加密貨幣作為賭場賭博的籌碼,因為這會帶來洗錢的風險。
楊厝港區議員葉漢榮及拉丁馬士區議員楊益財也藉此提出非法遠程賭博的問題。孫雪玲説,2023年,警方逮捕了超過450名涉及非法賭博活動的人,其中約三分之一涉及非法遠程賭博。自2015年以來,當局已封鎖了超過3800個非法賭博網站,凍結了270多個銀行户頭,並阻止了超過3600萬元與非法遠程賭博相關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