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誘700人投資龐氏騙局高達670萬元 公司董事監四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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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荷蘭籍男子在本地設投資公司進行“龐氏騙局”,謊稱與中國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大量挖礦機,招募三人串謀吸引700人投資,總值約670萬元。其中一名被招募參與騙局的中國籍男子鋃鐺入獄。
被告陳偉(43歲),面對欺騙和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等15項罪名。他星期三(9月11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七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四年,及罰款6000元。
涉案的三名同夥是楊斌(61歲,荷蘭籍),和兩名中國籍男子陸煌斌(60歲)和王興鴻(40歲);事發時分別是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簡稱A&A)的主席,總裁,以及技術總監。
陳偉事發時,是公司董事兼楊斌的私人助理。
謊稱與中國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
案情顯示,楊斌在2021年4月設立A&A,以提供加密貨幣挖礦的投資計劃。A&A謊稱與中國雲南一家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後者30萬台挖礦機器的七成所有權;挖礦機可挖掘比特幣和以太幣(Ethereum)等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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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也向投資者承諾,每天可賺取0.5%的投資利潤。不過,A&A事實上沒有與這家中國公司合作,也沒有擁有挖礦機,這其實是一個“龐氏騙局”;A&A利用新投資者的投資款項,來支付“利潤”給舊投資者。
庭上透露,楊斌是這場騙局的主謀,他後來招募陳偉,陸煌斌和王興鴻參與騙局。
根據法庭文件,楊斌指示王興鴻創建一個挖礦應用程序,讓投資者“監督”投資狀況;其實,有關數據都是偽造的。
楊斌也指示陸煌斌推廣此計劃,並安排陳偉向這些投資者收取投資金。陳偉事後會把款項轉交給楊斌,後者則將這筆錢用於個人花銷。
陳偉也會在楊斌的批准下,允許投資者提取部分利潤,以製造這項投資盈利的假象。
調查揭露,從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共有逾700名投資者上當,涉案金額高達670萬元。
陳偉控狀涉12名受害人 蒙受共約110萬元損失
陳偉的控狀涉及12名受害人;他沒有做出任何賠償,12名受害人蒙受共約110萬元的損失。
庭上透露,除了串謀欺騙,陳偉也因未持有效工作準證在本地工作,面對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
王興鴻早前被判坐牢五年,楊斌則被判坐牢六年,及罰款1萬6000元。陸煌斌的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