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il Palace兩分店藐視法庭罪成 罰款3萬元總裁監禁四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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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美甲公司Nail Palace的兩家分店和公司總裁因藐視法庭,分別被判罰款與監禁;每家店被罰1萬5000元,總裁則被判監禁四個月。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簡稱競消委)星期二(9月10日)發文告指出,位於東福坊和武吉班讓大廈的Nail Palace美甲店分店,以及公司總裁鄭楷騰(Kaiden Cheng,譯音) ,因沒有遵守有關不公平交易的庭令,被控藐視法庭。
這是競消委首次對違反庭令的企業和總裁,提出藐視法庭的控告,也是首次針對違反《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法令》者施以重罰。
據此前報道,兩家分店的職員誤導顧客簽下真菌護理配套,也讓顧客誤以為從店內取得的口紅是免費的,促使競消委在2021年12月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獲得法官批准。
法官下令兩家分店停止不公平交易,並自費在報章刊登全版通告,聲明做出不公平交易和闡明禁制令,同時在兩年裏,須先讓顧客知道有關聲明和庭令,並取得顧客的同意書之後,才能讓他們籤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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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顧客籤配套被髮出禁制令 兩美甲店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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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分店提出上訴,但高庭於去年7月28日駁回,維持原判,並下令兩家分店須從當日起遵守庭令,為期兩年。
競消委發現兩家分店沒有遵守庭令,例如它們在期限後才在四大報章刊登通告,通告字體極小,幾乎無法閲讀,而且只以英文刊登,沒以四種語文見報。公司也未按照庭令,在顧客籤配套前告知顧客有關聲明和禁制令,並取得顧客的同意書。
競消委於去年11月,控告兩家分店和公司總裁藐視法庭。
競消委首席執行官高明新説,競消委認可地方法庭的裁決,並致力於執法以維護新加坡消費者的利益。
他説:“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削弱了消費者做出明智選擇的能力,競消委將繼續對違規企業問責,包括在他們未能遵守根據法令發佈的庭令時,對他們處以罰款和監禁。”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會長楊益財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消協認可地庭當日對Nail Palace和總裁做出的裁決。
他説,消協在收到多起有關壓力銷售手段和誤導性銷售的投訴後,將Nail Palace交由競消委調查。這家公司也拒絕簽署自願遵守協議,以停止不公平的做法。
楊益財指出:“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我很慶幸它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息,即那些長期採取不公平商業行為的人必須承擔後果。”
他也説,消協將繼續與競消委密切合作,懲罰違規企業,為所有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商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