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三立新聞記者涉京華城案消息非來自公務體系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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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野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被羈押禁見,三立新聞記者馬鬱雯爆料柯文哲疑似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61萬新元),並聲稱消息來自檢調系統。台北地檢署澄清,馬鬱雯的消息來源並非出自公務體系,暗示馬鬱雯的説法不準確。
綜合台灣《聯合報》《中國時報》報道,台北地檢署星期一(9月16日)説,本署於9月9日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有人員就京華城弊案泄密後,承辦檢察官分別於9月12日、13日和16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鏡週刊》林姓、劉姓,《菱傳媒》賴姓、吳姓,以及《三立新聞台》馬姓等五位記者到庭,説明他們撰稿的依據和消息來源。
北檢稱,經初步查證,記者報道的依據消息來自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的公開採訪,以及法院發佈的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此外,記者報道的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北檢還説,《鏡週刊》《菱傳媒》《三立新聞》報道與本案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泄漏偵查內容之情事。
對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職責和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的真實身份,北檢表示尊重,並呼籲外界不要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北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延伸閲讀
京華城案疑泄密 台北地檢署傳喚三立新聞記者馬鬱雯 北檢還呼籲,媒體對於本案的報道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道,以免損害新聞報道的公信力,或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北檢強調,本署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切關注本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一旦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柯文哲被羈押禁見後,外界各式爆料不斷。多家台媒此前報道稱,台北地檢署日前從柯文哲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寫着“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引發各方猜測這“1500”的意思為何。
馬鬱雯日前上節目時,聲稱獨家掌握USB隨身碟內容,並稱“1500”指的是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同時自爆消息來自檢調系統。馬鬱雯還説,她對消息來源有200%的信賴程度,並稱她經營這條檢調線至少有七年的時間。
上述消息流出後,引發外界質疑檢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京華城弊案是否存在人員泄密這一情況,並於星期一傳喚馬鬱雯到庭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