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性暴力猖獗 癥結非法律不嚴而在執法不力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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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加爾各答一名女實習醫生在醫院遭性侵遇害距今已一個多月,警方仍未正式提控嫌犯,全國醫生罷工示威持續延燒。受訪專家指出,印度性犯罪相關刑罰其實非常嚴苛,性犯罪依然猖獗,問題在於執法不嚴。
自8月9日性侵案發生後,加爾各答所在的西孟加拉邦就示威不斷,抗議者要求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加強醫療單位等工作場所的安全保障。
多年來,印度性侵罪案數量居高不下。根據印度國家犯罪記錄局的報告,2022年,印度有超過44萬5000起針對婦女的性犯罪案件,相等於每小時發生51起;這較前一年增加4%。
不少人將此歸咎於相關刑罰不夠重,呼籲印度政府加速改革,彌補法律缺陷。可是,印度婦女法律權益倡導組織“粉紅法律”(Pink Legal)創始人喬杜裏(Manasi Chaudhari)告訴《聯合早報》,印度在性暴力方面的法律其實已相當健全,對幾種重大罪行都規定了嚴厲的懲罰,例如死刑和終身監禁。“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法律最終都淪為一紙空文。”
印度的性犯罪刑罰力度與其他國家相比不算輕,非禮罪最低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強姦罪則至少判處20年監禁,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處死刑。
延伸閲讀
[20多國印度僑民示威 為加爾各答遇害女醫生伸張正義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09_706198)
[女實習醫生遭姦殺 印度全國醫生罷工抗議暴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18_701623)
9月初,西孟加拉邦議會通過更嚴厲的新法案,將死刑作為強姦致死或導致受害者成為植物人的唯一懲罰。不過,印度資深記者班達雷(Namita Bhandare)在《印度斯坦時報》撰文説,死刑無助於解決印度的強姦案,因為沒有證據顯示這能起到威懾作用,而當死刑成為唯一選項,法官很可能不願作出判決。
R.G. Kar醫院女實習醫生遭性侵遇害一個月後,印度多地民眾於9月9日走上街頭示威。加爾各答的示威者當晚在集會上豎起一副紙板,上面披着佈滿血手印的白色沙麗。(路透社)
死刑判決也可能延長法律程序,令應得的公義更遲到來。強姦案在印度的審理程序本就過於緩慢,2012年新德里“黑公交”輪姦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當年,六名男子在私人巴士上輪姦一名醫學院女大學生,導致她傷重死亡。法院兩年後才判處四名被告死刑,又過了六年才處決。
8月16日,新德里的醫療工作者和學生舉行示威,要求為加爾各答性侵案受害者伸張正義。一名抗議者手中的標語呼籲“絞死強姦犯”。(法新社)
諸如此類的漫長等待往往讓受害者心生退意,甚至不敢報案。喬杜裏説,即便已報案,提交證據的過程以及整個司法程序非常繁瑣,導致許多案件中途撤銷或被放棄,或者因無法定罪,不了了之。
警方被批辦案不力
印度的當務之急因此是整頓執法,而作為執法體系的重要一環,警察部隊是首要切入點。
加爾各答性侵案中,警方行為備受批評。據印度媒體報道,遇害女實習醫生的家屬控訴説,警方拖延幾個小時才允許他們認領遺體,還迫使家人迅速火化屍體。
上個星期六(9月14日),事發醫院前院長因涉嫌竄改本案證據而遭起訴,一名轄區警官則因未能保護犯罪現場而被捕。
喬杜裏認為,警隊要足夠強大,不會被腐蝕,不會利用金錢和關係來篡改證據或操縱案件,同時也要訓練有素,並配備充足的基礎設施。這樣才能讓婦女放心報案,踏出維權第一步。
印度最高法院曾於2020年指示各邦和中央直轄區,必須在每個警局安裝監控攝像頭,以增強執法監督和透明度,但到了2022年,只有少數幾個邦遵守指示。
總部設在孟買的婦女法律權益組織Majlis Law的項目主任德梅洛(Audrey Dmello)就認為,印度執法者的問題不在於缺少硬件,而是缺乏問責制度。這導致警察責任心淡漠,立案速度慢,對案情進展不甚關心,日常執法中常常敷衍了事。
接獲報案後,印度警方會準備初步蒐證文件,這是立案偵查的第一步。但德梅洛告訴《聯合早報》,許多性侵案的處理在這個起步階段就已十分遲滯。她透露,在孟買,強姦案受害者一般需至少10到12個小時,才能等來警方的初步蒐證文件。
加爾各答性侵案發生半個月後,有人在拉賈斯坦邦阿杰梅爾市一面牆上畫上代表遇害女實習醫生和印度婦女及女童的塗鴉,周圍滿是代表襲擊者的手印,並寫着“停止強姦”的標語。(法新社)
德梅洛指出,強姦通常都是從性騷擾逐步升級的,但由於沒有問責壓力,警方根本不重視打擊性騷擾行為,大家都覺得性騷擾不算什麼,縱容罪犯得寸進尺。
她説:“我們試過在警局安裝攝像頭、聘用女警官,什麼都試過了,但現實是,如果沒有(負責)意願,這就只是在增加資源、工作崗位和基礎設施,而婦女並沒有從中受益。我們因此需要問責制度。”
性別平等教育是關鍵
此外,印度重男輕女思想根深蒂固,給女性戴上更沉重的枷鎖,也是打擊性犯罪基本毫無進展的深層原因。例如,印度刑法並不承認婚內強姦罪行,就算丈夫侵犯妻子也不用面對牢獄之災。
德梅洛補充説,每當發生性侵和其他針對女性的性暴力事件時,受害者都會遭到羞辱。印度社會對女性嚴苛的規訓和控制,隨着性暴力案件的高發而日益加重,包括以保護她們安全為名,限制她們的出行和日常活動。
喬杜裏説,除非針對性地進行人權和性別平等教育,否則社會就不可能發生改變,人們也不能奢望法律能預防性暴力。“當對懲罰的恐懼不再是一種威懾,性暴力就會變得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