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是在洗錢 男子仍幫女網友收40萬元贓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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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女網友接收40萬8141元贓款,當中有32萬3141元被轉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即使擔心自己是在“洗錢”,仍在户口被限制後繼續幫女方。
被告鄭明國(48歲)面對三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一(9月16日)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四個月又兩週。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1月通過一個叫“探探”的交友應用,認識一名叫“利茲”的女子。
“利茲”稱自己是一個岸外鑽油台的化學工程師,需要被告幫忙,用銀行户頭接收供應商的匯款。
被告同意幫忙,於是從去年2月開始,利用名下兩個銀行户頭接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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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被告眼見接收款項的數額越來越大,擔心自己可能在幫助“利茲”洗錢。不過被告無視眼前的疑點,繼續為“利茲”提供幫助,在去年4月3日開了一個新的户頭,讓“利茲”安排將款項匯進户頭裏。
被告將收到的款項換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
去年4月17日,被告向“利茲”表明,擔心銀行問起資金的來歷和去向。他隔天還告訴“利茲”,説名下的兩個銀行户頭被懷疑進行犯罪活動,已遭銀行限制。被告也轉發一則有關錢騾的新聞給“利茲”。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2月1日至5月5日間,一共接收了40萬8141元款項。(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9月17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