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商户訴張貼招聘信息被罰 官方:解釋不到位致誤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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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天驕街道一商户星期三(9月18日)發視頻反映,她在門面玻璃上張貼A4紙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關部門罰款。烏蘭浩特市委宣傳部星期四(19日)回應説,該局執法人員解釋説明不到位,導致執法對象產生誤解,已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烏蘭浩特市委宣傳部通過官方微信公號發佈《情況通報》稱,關注到相關信息後,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第一時間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由於解釋説明不到位,導致執法對象產生誤解,造成不良影響。該局執法人員星期三已當面向其詳細闡釋説明了相關規定,並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還稱,下一步,該局將在城市管理過程中改進執法方式,強化柔性執法,重管理更強服務,與廣大市民一道,共同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據中國媒體報道,前述視頻中的商户是從事月子餐生意,她在視頻中哭訴,自己家門口張貼了A4紙大小的招聘信息,結果接到相關部門的電話,要求其清除後帶着身份證去接受處罰。
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當時回應媒體查詢時説,商户張貼張掛宣傳品涉嫌違法違規,相關條例對此有明確規定,“我們工作人員通知她來接受處理,她就以為一定要交罰款,於是在網上發了視頻。星期三下午她來接受處理,沒有對她進行處罰,只是口頭教育她把宣傳品摘下去,以後不要再貼了”。執法局工作人員還介紹,執法依據為中國國務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
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