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為籌錢投資 偷僱主首飾套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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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900元的女傭為籌錢投資,一個多月內偷僱主3萬元首飾變賣套現,被判坐牢七個月。
被告卡曼蒂(譯音,52歲)來自斯里蘭卡,她面對一項偷竊以及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住在朝陽道(Sunrise Avenue)一帶公寓屋主的幫傭。
被告在僱主家工作約三年,月薪900元。54歲的女僱主經常出國公幹,男僱主以及女兒則忙着各自的工作,留下被告獨自一人打掃公寓。
被告稱在臉書上認識一名中間人,對方向她介紹一個投資項目,並説如果被告出錢投資,必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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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聽信中間人的話,起初用自己的積蓄投資。
去年7月,她在打掃主人房時,找到女僱主的抽屜鑰匙。女僱主當時將值錢的首飾收在櫥櫃抽屜裏。
被告看見抽屜裏的首飾後動了歪腦筋,決定拿女僱主的首飾典當套現,籌投資本金。
被告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8月3日間,多次偷走抽屜裏的首飾,將它們拿到實龍崗路一帶的當鋪典當套現。
這些首飾共價值3萬元,被告共套現1萬元,並將它匯給中間人。
女僱主在今年8月3日翻抽屜找一對耳環時,發現首飾被偷,她當天下午通知丈夫,丈夫隨後報警。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是初犯,在第一時間認罪,但考慮到偷竊的首飾價值,而最後起獲的首飾少過一半,加上被告還妨礙司法公正,因此要求法官判她坐牢七個月。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她通過通譯員求情時承認自己做錯事,為罪行感到愧疚,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