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烈酒為海上物資實則流入本地 公司董事判罰逾56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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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廂聯繫物流公司存放烈酒並申報為出口的海上物資,那邊廂卻把1萬9764瓶酒運入本地賣,公司董事逃繳税務逾56萬元,被判罰款約56萬7741元,但他因為無法繳付罰款,以坐牢42周替代。
被告阿爾弗雷德(59歲,Alfred James Martin Galistan)是Altimate Group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他面對35項牴觸關税法令的控狀,但否認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在上星期二(9月10日)面判。
新加坡關税局星期四(19日)發文告説,關税局人員2020年4月9日在舊道德路的倉儲設施展開執法行動時,發現裝卸區擺放一批列酒,進一步檢查之下,又在兩個倉庫內發現更多酒。這些酒後來被證實沒有繳税,而且都被申報為出口的海上物資(sea stores)。出口許可證上的出口商,就是被告的公司。
海上物資指的是在新加坡水域外,供應給船員和乘客在船上食用或使用的貨物,包括食品、香煙和酒類等。由於這些貨物被視為出口商品,因此免徵收關税和消費税。
兩不知名人士找上被告 承諾每箱酒可加價三元為報酬
調查顯示,兩名不知名人士在此前找上被告,要求被告向指定供應商購買烈酒,列被告的公司為出口商,後再將酒售給買家。對方承諾,被告每一箱酒可加價三元作為報酬。儘管被告從未與這兩人見面,也不認識買家,公司也沒有經營酒類出口生意,但他還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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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作為公司董事,沒有盡職調查兩人的身份,也沒有履行作為出口商應盡的義務。他聯繫物流公司,把烈酒存儲在保税倉庫,並申報出口許可,卻沒有確保這些酒被出口。
2020年1月至4月期間,被告公司共獲取35張出口許可證,涉及1萬9764瓶酒。然而,這些酒並沒有送到船隻上,而是轉移到國內進行內銷。這批酒所須支付的關税和消費税分別為約50萬8610元和約5萬9131元。
保税倉庫已獲關税局許可用於儲存應税商品,在重新出口或用於本地使用之前,暫緩徵收關税和消費税。若將商品從倉庫運出內銷,則須繳納税務。
關税局提醒所有進出口商遵守海關的要求、許可證條件和條例,且必須保持謹慎。當局將對以進口商或出口商的名義進行可疑交易的違規公司,採取嚴厲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