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性伴侶第三地結婚可在台灣登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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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官方星期四(9月19日)宣佈,自即日起,兩岸同性伴侶於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三地結婚生效者,可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綜合《自由時報》、《上報》、Newtalk新聞等台媒報道,台灣內政部星期四發佈新聞稿稱,為保障台灣人婚姻平權,台灣行政院邀集相關機關針對同性婚姻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人民相關議題召開會議,會中就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後的入境事由、面談機制及登記程序等整體行政管理措施進行充分討論後,決議開放兩岸同婚。
台灣內政部也説,基於兩岸事務特殊性,政府對大陸人士入境的規範與管理,30餘年來持續一貫,任何調整措施皆須兼顧台灣安全,社會安定並受到社會多數支持,相關機關將強化現行大陸人士赴台人流管理機制及安全管理。
台灣陸委會則説明,兩岸同性伴侶得比照現行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之相關規定,自即日起檢附經政府駐外機構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及相關應備文件,由相關機關進行面談;於通過面談後,可在台灣户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在記者會上解釋,所謂“第三地”是指承認同性婚的國家,目前約有35國,民眾可到內政部户政司網站查詢。他説,兩岸婚姻實施面談制度迄今逾20年,歷任政府基於阻截跨境假結婚,避免衍生國安、社會資安的問題,始終堅持兩岸婚姻必須先在境外結婚,通過“國境”(即機場和港口)線上面談後,才能夠入境辦理結婚登記。
至於兩岸同性婚的大陸籍配偶未來能否取得台灣身份證,梁文傑説,若要申請入籍必須先放棄大陸户籍,但大陸不承認台灣同性婚姻的事實,應該是不會去除户籍。
梁文傑進一步説,最後很可能是台灣方面承認婚姻,但大陸籍配偶無法取得台灣身份證。不過,他稱這還是要看未來大陸對這議題的態度。
台灣在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地方,也是該地區保障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LGBTQ+)等羣體權益最前衞的地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