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的摩大橋撞塌事故 美國起訴新加坡船主和運營商索賠逾1.3億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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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起訴新加坡註冊船隻的船主與運營商,要它們為今年3月撞毀巴爾的摩港大橋負責,索賠超過1億美元(約1億3000萬新元)。這是有關當局就撞橋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最激進行動。
新加坡註冊集裝箱船達利號(Dali),今年3月26日因失去動力撞上巴爾的摩港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橋(Francis Scott Key Bridge),導致橋體坍塌,六名建築工人罹難,並造成美國東北部主要交通要道一度癱瘓。
作為清理水下殘骸和重新開放港口費用補償
根據彭博社報道,美國司法部星期三(9月18日)為此向達利號的船主Grace Ocean與運營貨船的Synergy Marine提出民事訴訟,索賠1億零300萬美元,作為美國政府清理水下殘骸和重新開放港口費用的補償。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説,司法部將確保破壞大橋的人承擔責任。“通過民事索賠,司法部正在努力確保清理航道和重新開放巴爾的摩港的費用由造成事故的公司承擔,而不是由美國納税人承擔。”
美國司法部向馬里蘭州聯邦法院提起長達53頁訴訟,指船主和運營商在“危及生命和基礎設施的情況下偷工減料。該船的責任人必須對所造成的災難性傷害承擔全部責任,並應處以懲罰性賠償,以遏制這類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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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指控達利號船主和運營商,“派遣準備不足的船員,乘坐一艘極不適航的船隻,在美國水道上航行”。
美國司法部官員麥澤(Benjamin Mizer)説,船主和運營商瞭解達利號的電機和機械系統存在長期問題,但“由於疏忽、管理不善、有時為了降低成本”,而沒糾正這些問題。
達利號船主與運營商發言人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對於索賠是意料中事,目前不對索賠事宜發表進一步評論。公司説,期待上庭澄清事實的那一天。
公司也説,根據法院命令,所有對達利號船主和管理者提出索賠的人,須在9月24日前提出。兩家公司希望,限制賠償責任在約4370萬美元(約5600萬新元),因為它們認為,大橋坍塌並非公司的任何過失、疏忽或缺乏關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