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傑立:生成式人工智能普及 我國選舉法須防選民所獲信息被操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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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越發普及,為了維護選舉的公正性,我國關於選舉的法案不僅是針對投票,更重要的是要針對選民所獲取的信息,因為那正是可能被操縱的部分。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衞生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星期五(9月20日)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思想之節慶”(Festival of Ideas)的一個研討會上,表明這一點。
剛在9月9日,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衞生部政務部長拉哈尤在國會為《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Elections (Integrity of Online Advertising) (Amendment) Bill)提出一讀。
這項法案擬修改國會選舉法令和總統選舉法令,從頒佈選舉令狀至投票結束期間,禁止發佈由數碼技術生成或竄改後的網絡競選廣告,以假亂真地描繪候選人未曾做過或説過的事,避免選民受假信息誤導。
普傑立在上述主題為“虛假信息時代的人工智能與治理”的研討會中説,人工智能普及可能讓候選人面對更多虛假信息和言行被歪曲的風險。“能證明這些言行不實的唯有候選人自己,政府無法這樣做,第三方機構也無法這樣做。”
延伸閲讀
[政府擬選舉期間 查禁歪曲候選人言行等深偽網絡內容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10_706309)
[應對選舉網絡假信息 新法案跟POFMA有何不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10_706327)
談及新法案與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簡稱POFMA)的不同,普傑立指出,兩者在平衡公共與私人利益,以及實際執行的過程都不太一樣。
他舉例説,某些人可能對疫苗有非常強烈的意見或觀點,但最終必須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通過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測試,推導出事實並向衞生部通報,從而做出符合公共利益的決定。
然而,對於選舉候選人的言行可能被歪曲的情況,其他組織或許對有關內容會有一些關於技術方面的看法,但這些言行是否發生過,候選人基於個人利益應作回應,並且有責任向選民提供正確信息。
他也提到,新法案的最終目的是要確保在競選過程中,公共平台和媒體呈現的信息內容保持真實與可信。
普傑立指出,為應對新一輪的人工智能科技革命,公眾的信任、政府掌握重要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企業和員工提升技能以跟上發展、未來的人才培養,以及積極參與前沿國際論壇,缺一不可。
新一輪技術革命與前幾次有兩大不同
此外,新一輪的技術革命與前幾次有兩大不同:一、我國經濟已經很大程度建立在技術的基礎上,並依賴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已成為我國實現很多目標的基石;二、新加坡已高度互聯互通,我國的政策、運營功能、網絡安全標準等都與世界緊密相連。
普傑立強調:“無論世界其他地方的人工智能領域發生了什麼,都會對我們產生即時影響。”
關於人工智能治理,他説,我國不會試圖制定全球通用的人工智能立法,我國的立法方針是有針對性的、具體的。
“當我們談論虛假信息、深偽技術時,我們的每一個立法都是針對一個特定挑戰、一個特定操作問題,處理它,並從中學習,為我們下一步的發展提供參考。”
研討會也談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對媒體業的衝擊。《海峽時報》總編輯何仲偉坦言,業界已有同行在研發和試用大語言模型,並嘗試利用它在午夜時分生成新聞內容。然而,目前大體上,媒體內容仍靠人為介入和核實。
他指出,媒體工作者不僅應思考人的不可替代附加價值,也要更好地向公眾傳達新聞工作的功能和步驟,例如何為必須查證,同時要讓大家認識到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缺少人文元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