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火災事故60多人被追責 | 聯合早報
zaobao
在事發近八個月後,中國官方公佈江西新余“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並稱60多人被追責,其中包括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任珠峯。
據新華社星期六(9月21日)報道,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西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涉事房主違法違規改變商住綜合樓地下一層用途用作出租經營,冷庫建設施工單位違規建設冷庫時起火,涉事建築先天存在防火分隔重大缺陷,教育培訓機構和賓館違規經營,屬地有關部門專業監管和行業管理失職缺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這起事故發生在今年1月24日下午,地點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佳樂苑小區臨街商住綜合樓,造成39人死亡、九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52.84萬元人民幣(797.07萬新元)。
報道也提到,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對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任珠峯,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陳敏,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孫洪山在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該事故是一起發生在羣眾身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江西省和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不到位,對近年來發生的典型事故未深刻汲取教訓,對事故發生均負有責任。
延伸閲讀
江西臨街店鋪火災調查報告:違規建設冷庫時起火 [江西致命火患奪39命 專家:消防檢查存在結構性問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1_26_660579)
中央紀委認為,任珠峯、陳敏、孫洪山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任珠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陳敏、孫洪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江西省公安機關也對在事故中涉嫌違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同時,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55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