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IPEF夥伴國簽署的三項協議將於10月生效 | 聯合早報
zaobao
印太經濟框架(IPEF)夥伴國簽署的清潔經濟協定、公平經濟協定,以及有關印太經濟框架的總體協議,將於10月份陸續生效。
根據貿工部星期二(9月24日)發佈的文告,我國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這一天在線上出席了第三次印太經濟框架部長級會議。
在會議上,14個印太經濟框架夥伴國對於即將生效的各項協議表示歡迎。其中清潔經濟協定和印太經濟框架的總體協議,將於10月11日生效,公平經濟協定則於10月12日生效。
斐濟(Fiji)、日本、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新西蘭已在國內完成所需程序,成為清潔經濟協定和印太經濟框架總體協議的締約方。
而斐濟、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新西蘭也完成了公平經濟協定締約方所需的國內程序。
延伸閲讀
[GIC委任顏金勇為董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24_709295)
[GIC淡馬錫等國際投資機構組新聯盟 為印太市場注入250億美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07_687107)
文告説:“這些協議的生效標誌着印太經濟框架在促進整個印太地區可持續發展和包容性經濟增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加強經濟一體化和加快清潔能源轉型,將為貿易、投資和創新帶來重大機遇,和開闢新的領域。
“加強反貪腐措施和税收舉措,也將為區域投資者和企業營造一個公平、透明的商業環境。”
顏金勇認為,這些協議為加強不同領域的區域合作鋪平了道路。“我們期待與IPEF夥伴國繼續合作,並在這發展勢頭上,為我們的企業和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同時為區域增長和發展做出貢獻。”
我國同印太經濟框架夥伴國於今年6月在第二次印太經濟框架部長級會議,簽署了上述協議。那一次的會議在新加坡舉行,也是自2022年印太經濟框架啓動以來,首次在美國以外舉行實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