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印太經濟框架夥伴國 簽署清潔經濟等三項協定10月生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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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印太經濟框架夥伴國簽署的清潔經濟協定、公平經濟協定,以及有關印太經濟框架的總體協定,將於10月份陸續生效。
根據貿工部星期二(9月24日)發佈的文告,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同日在線上出席了第三次印太經濟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簡稱IPEF)部長級會議。
在會議上,14個印太經濟框架夥伴國對於即將生效的三項協定表示歡迎。其中清潔經濟協定和印太經濟框架的總體協定,將於10月11日生效,公平經濟協定於10月12日生效。
斐濟、日本、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新西蘭已完成國內所需的程序,批准清潔經濟協定和印太經濟框架總體協定。
斐濟、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新西蘭也完成了公平經濟協定締約方所需的國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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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工部文告説:“這些協定的生效標誌着,印太經濟框架在促進整個印太地區可持續發展和具包容的經濟增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加強經濟一體化和加快清潔能源轉型,將為貿易、投資和創新帶來重大機遇,和開闢新的領域。
“加強反貪腐措施和税收舉措,也將為區域投資者和企業營造一個公平和透明的商業環境。”
顏金勇認為,這些協定為加強不同領域的區域合作鋪平了道路。“我們期待與IPEF夥伴國繼續合作,並在這發展勢頭上,為我們的企業和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同時為區域增長和發展做出貢獻。”
我國同這框架的夥伴國於今年6月在新加坡舉辦的第二次印太經濟框架部長級會議,簽訂了上述協定。
新加坡將帶領小組 助夥伴國加強供應鏈分析與風險評估
文告同時指出,清潔經濟協定之下的幾個合作工作計劃(Cooperative Work Progammes,簡稱CWP)取得了一些進展。例如清潔電力的部分,參與的夥伴國已完成一份詳細工作計劃。日本和韓國將在今年底前,聯合舉辦一次關於高效採購清潔電力的公共與私人領域研討會。
參與氫能源合作工作計劃的夥伴國,交換了各自政府打算如何將氫能納入國家能源計劃的信息。美國能源部的一個國家實驗室正在準備一份全面報告,詳細列出夥伴國的氫能供需。
公平交易協定方面,夥伴國6月時宣佈會通過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計劃,幫助有意改善經商環境的國家,加強它們預防和打擊貪腐行為的能力,及提高税務透明度等。新加坡參加了上月舉辦的税務管理虛擬工作坊,並將參加10月在吉隆坡舉辦有關外國賄賂和公共採購的兩場實體工作坊。
另外,在供應鏈協定之下成立的供應鏈委員會,於9月中旬在美國華盛頓召開實體會議,並宣佈成立物流與貨運及數據與分析兩個小組。新加坡將負責帶領數據與分析小組,目標是協助夥伴國加強供應鏈分析與風險評估。供應鏈協定去年11月簽署,今年2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