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忍受毒打六年 年輕媽護女心切勇敢反抗酗酒夫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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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遭受丈夫毒打六年,直到丈夫欲將魔爪伸向幼女,她才毅然決定離開對方,勇敢向家庭暴力説“不”。
張曉婷(29歲)曾擔任助教,步入婚姻後是她夢魘的開始。
“丈夫酗酒,這六年來用各種理由對我拳打腳踢、拉扯頭髮,不讓我接觸和告訴家人,否則會傷害他們。”
傷害日復累積,張曉婷仍以為丈夫會因為女兒而有所改變,不料對方卻想對女兒施暴。張曉婷害怕女兒受傷害,擔心會影響她的身心發展,於是決定告別這段婚姻。
虐待配偶案呈逐年上升趨勢 去年逾2000起
張曉婷是遭遇配偶家暴的其中一人。本地發生的虐待配偶案,從2021年至2023年呈逐年上升趨勢,去年增加15%,共有超過2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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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機構:年長者虐待案例較少不排除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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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星期四(9月26日)發佈首份家暴趨勢報告,由社區機構處理的虐待配偶案,從2021年的1632起,增至前年的1741起,去年有2008起。
虐待配偶案交由家庭服務中心和暴力防治中心處理。其中,由家庭服務中心處理的中低風險虐待配偶案例在2023年有1710起,比2021年的1324起多;轉介至暴力防治中心處理的高風險案例則整體保持平穩,去年共有298起,比2022年增加34起,略低於2021年的308起。
報告指出,隨着家暴工作小組提出的建議逐步落實,公眾對家暴的意識提高,家暴負面標籤減少,讓受害者更容易求助。
張曉婷和女兒在聖公會家庭中心的庇護所暫住半年,她希望法律對施暴者的懲罰更具體明確,並獲得經濟援助養育女兒。
聖公會家庭中心主任黃盟琍説,中心提供法律程序上的支持,比如申請個人保護令,幫助重建自我認同,瞭解家庭暴力的類型和跡象,以及助受害者面對家暴過程的經歷與情感,比如恐懼、憤怒和無助等。
施暴者往往比受害者的教育程度更高,掌握更多資源。黃盟琍指出,施暴者會對受害者申請的個人保護令、離婚或監護權提出質疑,從而導致法院程序延緩,影響受害者工作和申請租賃組屋等。
家暴意識提升 受害者願主動求助
虐待配偶案過去三年逐年增加,黃盟琍認為,這是由於冠病疫情後社工能更好地接觸和評估家暴情況,家暴意識提升,以及受害者願意主動求助。
由於社會負面標籤,擔憂遭受更惡劣的家暴,受害者往往選擇不舉報,因此過去的通報案例較少。
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副總裁林華玉説,過去虐待配偶案都存在未被舉報的情況。家暴趨勢報告顯示案件數量上升,反映政府與社區機構在提高家暴意識的公共教育方面,取得成效。
由社區機構處理的虐待配偶案件中,比較嚴重的案例包括身體虐待、被迫進行性行為和被騷擾等。這些案例都被歸類為中低風險的第一級案例,嚴重虐童和虐待弱勢成人案件則歸類為第二級,須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介入。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説,受害者是成人,較有能力在社會的援助下,選擇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
一些個案涉及人生安全須馬上干預,林華玉建議當局為虐待配偶案例,劃定第二級的高風險等級,必要時讓政府部門介入。
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旗下的庇護所目前使用了70%的空間,仍有餘力接納更多求助者。黃美芳(47歲)曾入住兩年,她當時遭到患有躁鬱症的丈夫打罵超過50次,經歷一年家暴後鼓起勇氣求助,在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的協助下襬脱家暴環境。
今年47歲的黃美芳和女兒曾經居住在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旗下的庇護所兩年,當時她遭到患有躁鬱症的丈夫長期打罵。(林明順攝)
在申請個人保護令和辦理離婚手續時,黃美芳的女兒在旁支持,女兒性格也變得比同齡人更成熟。
“一開始很害怕讓人知道自己離婚,但離開家暴環境後,我獲得了自由,很像重生了,遇到家暴必須走出來,好好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