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多因過度管教 專家籲家長勿宣泄情緒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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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中有不少是家長管教過度,處理這類案例的社區援助機構指出,孩子若犯錯,家長理應管教,但應着重教育孩子糾正行為,而不是將情緒或怨氣宣泄在孩子身上。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星期四(9月26日)發佈的首份家暴趨勢報告中指出,去年,社區機構處理的第一級中低風險新增虐童案中,七歲至12歲的小學孩童比率最高,佔約41%。第二級高風險虐童案,六歲以下學前幼童比率最高,佔約39.9%。這類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介入的案件,受害者最常遭受的是身體虐待。
虐童案例有不少涉及家長管教過嚴。蒙福關愛屬下的兒童保護中心透露,他們接觸的案例包括孩子被藤條或皮帶鞭打。蒙福關愛代執行長韓雅憶説,有些家長面臨生活壓力,當孩子學業不達標,而他們管教孩子時無法控制情緒,不小心就會把種種不滿宣泄在孩子身上。
她指出,有些轉介到中心的家長誤以為,他們此後不能管教孩子或得縱容孩子的行為,其實不然。
“孩子若犯錯,家長應讓孩子明白做錯事的後果,但管教時若有過多情緒,更多是讓孩子懼怕,未必能有效地教育孩子什麼是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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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和精神虐待不易辨識 造成傷害未必更輕微
報告指出,情緒和精神虐待相對不易辨識,但所造成的傷害未必更輕微。
姐妹小宇(15歲,化名)和鳳鳳(13歲,化名)從小遭受父親的言語暴力,也常目睹父親與母親激烈爭吵,在充滿壓力和恐懼的環境中成長。
每當成績不佳,小宇得忍受父親長時間的辱罵,包括指她“沒用”、“無能”。有一回,父親為教導她數學,過了午夜也不讓她睡覺,還曾把她從椅子上推下來。
這名父親也要求妻女把家裏收拾得一塵不染,甚至不顧孩子隔天要上學,堅持她們做家務至深夜。母女三人默默忍受父親的不合理行為,直到母親有一回到醫院求醫,一名社工察覺她臉色焦慮,詢問之下得知她們家中情況,轉介她們到防止家庭暴力中心(PAVE)。
15歲的小宇多年來遭受父親的言語暴力和精神虐待,一度自我封閉,情緒低落。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後,分享自己的留言,激勵其他家暴受害者不要放棄,也不要失去信心,總有一天能像她一樣走出陰霾。(受訪者提供)
目前,母女三人不和父親同住。但遭受父親辱罵的記憶,時不時會浮現小姐妹的腦海,她們在社工的開導下,學習以積極正面的方式,舒緩負面的情緒,逐漸走出陰霾。
防止家庭暴力中心個案服務主任兼資深社工蘇曉芳指出,遭受家人情緒或精神虐待者,有時會自我孤立,內心創痛不容易被人察覺。“我們不妨多留意身邊的人,有時只要問對的問題,有可能鼓勵受害者説出實情。”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説,家長有管教孩子的責任,但管教方式如果過於粗暴,導致孩子身心受到傷害,則是不能被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