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一批核電項目民企參股達10% 分析:反映民企發展迎來利好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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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綜合訊)中國上月核準的五個核電項目中,民營資本參股佔比達到10%,分析認為這反映民營企業發展迎來利好。
據中新社星期天(9月29日)報道,中國國務院今年8月核準的江蘇徐圩核電站一期、山東招遠核電站一期、廣東陸豐核電站1號和2號機組等五個核電項目,總投資額超人民幣2400億元(約合439億新元),其中民營資本投資佔比達到10%。
央視網引述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營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凌忠果説法稱,這五個核電項目都引入了民間資本,共有10家民企參與,合計出資45億元作為項目資本金,預計可帶動民企投資超過240億元。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介紹,此前試點民資入股核電的兩個核電項目,引入民資比例均為2%,這次民企參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此前僅有兩家民企參股過核電項目,這次增至10家,均為從事實體經濟的行業頭部企業。
參與陸豐核電站項目的民企久立集團投資經理王玉簫説,核電是一個門檻很高、技術資本非常密集的行業,目前只有四家大型集團具有運營資質,以前民企幾乎不可能參與其中。這次同意民企參與投資是在釋放積極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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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准核電項目創新高 學者:核電出口或成中國經濟下個增長點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廷克預計,到2035年,核能發電量在中國電力結構中佔比將達到10%左右,與當前全球平均水平相當。當前中國核能發電量佔比不足5%,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分析,對民企而言,參與核電項目投資不僅能帶來穩定的長期收益,還能促進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合作。
中國近期多次釋放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信號。中共政治局上星期四(26日)召開會議指出,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進一步規範涉企執法、監管行為;要出台民營經濟促進法,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