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通知犯罪團伙清除私煙 兩律師不滿判監提出上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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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短信通知私煙犯罪團伙銷燬證據,兩名律師涉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此案早前已經審畢,兩人被裁定罪成;星期一(9月30日)量刑時,兩人均被判入獄。
被告是37歲的黃宏勝和68歲的王炳汶,他們被控時皆表明不認罪。根據網上資料,兩人是王炳汶律師館的律師。他們各面對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星期一分別被判坐牢七個月和一年。
法官下判時指出,作為法庭人員,兩名被告有責任維護正義,卻濫用特權向犯罪團伙透露信息,協助對方避免執法行動。當律師濫用職權犯案時,這些罪行就必須被嚴肅對待。
星期一被判監後,兩名被告不滿所判,已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庭上之前揭露,私煙團伙有五人,除了陳福安和另一人在逃外,另外三人已在2019年5月3日落網後被控上庭。陳福安得知團伙成員被捕後,聘用王炳汶律師館,為其中一名成員薩瓦古瑪辯護。
延伸閲讀
[涉通知犯罪團伙清除私煙 兩律師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2_20_665218)
[涉發短信通知私煙團伙毀證 兩律師不認罪
](https://www.bdggg.com/2022/zaobao/news_2022_06_14_535095)
同年5月10日,黃宏勝代表薩瓦古瑪出庭聆訊。
稱當局遲早追查“水牛”和“工廠” 律師用“暗號”通風報信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黃宏勝當天就收到王炳汶發來的短信,詢問“水牛”(buffalo)的情況,並指客户像阿窿般催他要答案。
黃宏勝回覆説,他跟阿文(團伙的一名成員)瞭解最新情況,“水牛”已經穿幫,“工廠”目前安全,但當局遲早能追查到“水牛”和工廠,因此要儘快將工廠清空。
王炳汶將這一短信轉發給陳福安,並叮囑對方“讀完後把短信刪除”。
團伙成員過後作證,“水牛”是指從馬來西亞載私煙入境新加坡的羅釐,“工廠”是卸貨的地方。
控方認為,王炳汶和黃宏勝理解這些短信,知道它們是為了通報犯罪團伙銷燬證據。短信提到要儘快將工廠清空,內容顯然與贓物有關,而這也解釋王炳汶為何要叮囑對方讀後刪除短信。
王炳汶和黃宏勝都知道短信內容的意思,卻還是決定發送和轉發短信,兩人因此有意妨礙司法公正。
王炳汶的律師則指出,律師與客户的對話存有保密特權,不該作為呈堂證據,但被法官反駁。
至於黃宏勝在審訊中表明不知道王炳汶會轉發短信,法官認為,身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律師,黃宏勝會理解短信中的隱晦內容,即向犯罪團伙通風報信;而從王炳汶迫切想要答案來看,他應該知道對方會轉發短信。
法官也指出,王炳汶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且也掩蓋與陳福安的往來,而黃宏勝的參與時間相對較短。考慮到兩人的罪責,法官最終判王炳汶坐牢一年,黃宏勝則判監七個月。(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