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弒父判監六年 父親臨死前道歉説:我愛你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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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順組屋發生子弒父命案的晚上,多年來惡待妻兒的死者嘲笑兒子是“變性人”,甚至挑釁説“你敢拿刀砍人嗎”;羞辱兒子的一句話讓死者賠上性命。辯方稱死者倒卧血泊中時求兒子原諒,奄奄一息説出“對不起,我愛你”。
庭上求情也揭露,當時19歲的青年謝傑凱(Sylesnar Seah Jie Kai)因被父親激怒而犯下血案後,原本想要割頸自刎,但被父親勸説“別這麼做,不值得”。説完後,死者就一動也不動了。
謝傑凱接着躺在父親旁邊,並且大聲救助要求鄰居報警。警方到場後,謝傑凱向警員自首説:“我把他殺了。”
謝傑凱星期一(9月30日)在高庭承認以至少24刀,奪走47歲父親謝偉德的性命,被判坐牢六年。戴眼鏡、長相斯文的謝傑凱聞判時顯得鎮定,坐在公眾席上的母親則哭成淚人。
因患精神障礙 被告謀殺罪減為誤殺
今年21歲的謝傑凱原本面對謀殺罪,因他在案發時患有慢性適應障礙與其他特定抑鬱障礙(other specified depressive disorder),影響了他理解自己的錯誤行為與控制行為的能力,控方為此決定減輕控狀,改讓他在誤殺罪名下認罪。控方要求判謝傑凱坐牢介於七至12年,辯方則認為應判監不超過五年,迪達星吉爾法官最終決定判謝傑凱六年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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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命案於2022年10月10日晚上7時許,發生在義順4道第653座組屋。(檔案照片)
這起命案於2022年10月10日晚上7時許,發生在義順4道第653座組屋。謝傑凱是家中幼子,案發時與雙親和姐姐同住,他另有一名已搬出去的哥哥。
死者長期對家人使用語言暴力
根據控方披露的案情,死者謝偉德向來與妻子和子女的關係不好,在被告小的時候經常打他,多年來對家人使用語言暴力,喝醉後會辱罵妻子和被告。
案發當天傍晚6時,謝傑凱回到家後趕緊進房。為了躲避父親,謝傑凱經常選擇躲在自己的卧室內。不久後,喝了酒的死者進房叫謝傑凱聯絡母親,讓後者從孃家回來,謝傑凱回説他吃完飯後會撥電,但死者堅持要他馬上照做。
父子倆開始吵了起來,過程中死者用福建話辱罵謝傑凱是變性人和膽小鬼。他甚至嗆聲兒子説:“你敢拿刀砍人嗎?”謝傑凱大感憤怒,一氣之下衝去廚房找出一把刀刃長20公分的刀子,回到客廳兩次揮刀砍死者。胸部被割傷的死者沒有反抗,負傷走出組屋單位。
謝傑凱原本已放下刀子和回到房間,但他開始擔心,若自己不置父親於死地,父親隔天可能會把他殺了。於是,謝傑凱再次回到廚房,因考慮到父親年輕時有打羣架的經驗,他決定取出兩把刀子當武器。
接着,謝傑凱手持刀子跑出住家,追向在五樓樓梯口附近的父親。他面對父親,反覆地往父親的頭部與脖子砍下去,掙扎過程中父親把謝傑凱推向四樓與五樓間的樓梯口,謝傑凱手上其中一把刀子掉落在地。死者撿起刀子,走向四樓的鄰居單位想求助,結果倒卧在鄰居家門外。
辯方在求情陳詞中指出,謝傑凱記得自己在犯案後,濃烈的情緒湧上心頭。他對着躺在血泊中的父親説:“有一段時間我真的很恨你。”
這時候,死者向謝傑凱道歉和求他原諒,並且對兒子説“我愛你”。謝傑凱接着舉起刀子準備割頸自盡,但死者要他“別這麼做,不值得”。
謝傑凱落網後向警方承認,他犯案時是有意往父親的脖子砍下去,因為他認為斬首是最快致命的方式之一。根據驗屍報告,死者全身捱了至少24刀,包括脖子上有一道長達18公分的刀傷,切斷頸內靜脈,相信是致命傷勢。
法官下判時強調 遭惡待不應成為許可殺人的理由
謝傑凱多年來和母親被父親辱罵與惡待,辯方指案發當天是他首次還擊,豈料釀成悲劇。不過,法官下判時強調,這無法成為許可被告殺人的理由。
辯方律師蘇呢爾與邱暉薈在求情陳詞中,道出謝傑凱如何在成長歲月裏,因被父親虐待而長期承受精神壓力。謝傑凱的父親經常喝酒和母親吵架,當兩人吵架時,謝傑凱會把自己關在房間內。父親也會鞭打和辱罵謝傑凱,並且經常批評謝傑凱,叫他“男人點,別這麼娘”。
根據辯方的説法,死者甚至把自己與妻子關係不好,怪罪到謝傑凱的頭上。為了躲避父親,謝傑凱儘量留在學校或祖母家。他也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存在的意義,曾數次考慮自殺,但一想到母親會因此心碎,已站在窗台邊緣的他才沒有踏出去。
案發約一年前,謝傑凱的母親被診斷罹患癌症,這讓他覺得這對平時努力賺錢養家和不煙不酒的母親很不公平;謝傑凱相信,是父親的行為導致母親承受過多壓力,健康才會亮起紅燈。
辯方指出,謝傑凱多年來忍受父親的謾罵與虐待,讓他內心積累了許多對父親的怨恨,這些原本一直被壓抑的情緒,在案發時終於爆發出來。事實上,案發當天是謝傑凱首次還擊,豈料釀成悲劇。
迪達星吉爾法官下判時強調,謝傑凱與母親遭受惡待,無法成為許可被告殺人的理由。考慮到謝傑凱的年紀、案發時的精神狀況,以及重犯幾率不高等因素,因此判他坐牢六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