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送餐員打架還推搡勸架人 保安不認罪 | 聯合早報
zaobao
在指示送餐員移開腳踏車時,因送餐員的一句髒話而起爭執,保安人員涉嫌伸手抓送餐員手臂,後者不甘便以拳頭還擊,保安人員也被指在過程中推搡兩名上前勸架的公眾。
案發時是保安人員的薩杜(Sandhu D S,74歲)共面對一項滋事打架和三項動用刑事暴力的控狀,他否認有罪。控方以所有控狀提控他,案件星期三(10月2日)在國家法院開審。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2022年8月21日傍晚約6時零5分,在亞歷山大購物中心(Alexandra Central Mall)與送餐員陳志強打架,擾亂公共安寧。
被告也被指動用刑事暴力,用左手抓住陳志強的手臂,以及推搡另一名送餐員和一名路人。
陳志強則被控一項滋事打架和一項動用刑事暴力的控狀,他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一週,已刑滿出獄。
延伸閲讀
[送餐員擋巴士前慢慢騎 判罰25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2_27_654628)
[五旬叔要阻打架 反與人大打出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18_708109)
送餐員陳志強早前已因此事被判坐牢一週。他星期三早上出庭供證。(海峽時報)
控方星期三傳召陳志強、醫生和查案人員出庭供證,也在庭上播放被告隨身錄像機拍攝的畫面。
陳志強供證時説,他在案發當天傍晚6時許抵達購物中心,當時要去比薩店等待取餐,於是把電動腳踏車停在比薩店前方的人行道。
他説,不久後一名女保安人員告訴他必須把腳踏車停在別處,但他以為餐點很快就會準備好,便不予理會,回到店裏繼續等餐。後來他看見被告拿着腳踏車鎖前來,以為被告要鎖他的腳踏車,於是跑出比薩店,喊了被告一聲。
陳志強稱,他在被告的要求下把腳踏車移走,但間中罵了一句髒話。被告聽見後推了他的手臂,陳志強則叫對方別動他。陳志強為了防衞朝被告揮拳,打到對方後耳處。
他説,被告這時説要報警,在場的兩三名送餐員見狀拉開兩人,試圖讓他們冷靜下來。他指被告站在身旁熊抱他,不讓他離開,他在過程中試圖踢向被告,但踢空。
被告隨後告訴陳志強他已報警,陳志強則説自己不會逃跑,會等待警員抵達。
醫生供證時説,被告案發隔天到綜合診療所求診,他的太陽穴和手腕處有擦傷,背部和手指扭傷。
代表被告的是新加坡保安協會會長約舒亞(Raj Joshua Thomas)律師。律師盤問陳志強時指事發地點有禁止停車的標誌,陳志強卻還是把腳踏車停放在人行道中間,阻礙通行;被告也沒有用力拉扯他,只是抓着他,在確定陳志強不會離開後便鬆手,間中也沒有熊抱他。
案件星期四(3日)續審。(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