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友人提交保險虛假索賠騙逾180萬元 男子判監18個月又兩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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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友人濫用自己的保險配套,兩年內提交多份虛假索賠,欺騙保險公司發放超過180萬元,投保男子雖知犯法卻沒有通報,還接受部分贓款抵消友人欠他的賭債,現在被判坐牢18個月又兩週。
被告宋俊德(40歲)面對11項欺詐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他星期四(10月3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四項控狀,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宋俊德的涉案友人是38歲的陳思菘,事發時是保誠保險公司的索賠評估員。
案情顯示,被告擁有五份保誠保險配套。2019年6月起,陳思菘利用被告的保險配套,向保誠保險公司提交併批准虛假索賠,誘導公司把賠償款項發放至指定的銀行户頭。
被告後來收到保險通知,得知陳思菘的行為,但被告卻選擇忽視通知,也沒有通報保誠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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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文件,被告之所以沒有采取行動,是因為陳思菘告知被告,這筆款項將用來償還陳欠被告的賭債。為了得到這筆款項,被告明知自己無權接收,但還是同意陳思菘的作為。
在接下來的兩年間,陳思菘以相同手法幹案,通過被告的保險配套提交索賠,欺騙保誠保險發放近188萬元。
庭上也披露,陳思菘索取的賠償額偶爾也會高於所欠賭債,陳事後會要求被告將多餘的款項轉入他的銀行户頭。儘管知道這筆錢為贓款,但是被告還是照做。
控方指出,被告從罪行中獲益,為了輕易獲取款項,協助陳思菘欺騙金融機構,因此有必要給予嚇阻性的刑罰,不過,考慮到被告並非主謀等因素,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7個月至20個月。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稱,被告是名初犯,選擇儘早認罪,也感到後悔,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7個月就好。
涉案人陳思菘的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