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州樂善居臨時庇護所資格取消 安老院執照仍有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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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州天后宮旗下的老人院瓊州樂善居被當局取消“臨時照顧和保護的庇護所”資格,是因為它已不再是“家暴臨時庇護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但經營安老院的執照不受影響。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瓊州天后宮主席王振胡9月30日帶領11名董事查訪旗下瓊州樂善居被拒門外,天后宮董事將就此按警方指示向法庭申請庭令,並已成立理事會準備接管這家老人院。
天后宮是在9月底得知,根據今年7月1日頒佈的電子版政府憲報,樂善居作為“臨時照顧和保護的庇護所”資格已被取消。根據憲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是在《弱勢成人法令》下做出取消資格的決定。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星期五(10月4日)回覆早報詢問時指出,瓊州樂善居在《弱勢成人法令》下被取消“臨時照顧和保護的庇護所”資格,是因為它已不再是“家暴臨時庇護計劃”(Crisis Placement Programme)的服務提供者。
由於樂善居不符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重新任命的框架要求,因此它的“家暴臨時庇護計劃”服務提供者的資格無法獲更新。這代表樂善居無法接收新的被虐待或被忽略的弱勢長者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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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樂齡居民仍可繼續住在設施內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強調,這不影響樂善居在《養老院法令》(Home for the Aged Act)下經營安老院的執照,現有的樂齡居民仍可繼續住在設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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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過國會立法的《弱勢成人法令》,目的是保護社區中的成年弱勢羣體。保護對象包括18歲以上,喪失心智能力、殘障,或沒有能力自我保護的成年人。根據法令,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有權介入支援,加強對弱勢成人的保護,避免他們遭到虐待、被疏於照顧,或疏於照顧自己。
在“家暴臨時庇護計劃”下,當局可暫時將弱勢成人安置在安全住處。
王振胡接受早報詢問時説,相信樂善居或許有部分條件已不符合“家暴臨時庇護計劃”的資格,但不清楚具體詳情。
他指出,星期四(3日)剛與正氣律師事務所蕭錦耀律師會面,並已委託他代表瓊州天后宮發函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進一步詢問詳情。“我們也委託律師,會按之前警方的指示向法庭申請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