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保姆試驗計劃社區設施須裝電眼 保姆住家不強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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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宣佈的嬰兒保姆試驗計劃從12月起試行,幼兒培育署將要求在社區設施提供保姆服務的業者,在設施內安裝監控電眼。
至於參與保姆的住家,當局不會強制安裝電眼,而是希望業者、保姆和家長相互協商,達成共識及合理安排。受委業者名單預計下個月底公佈。
幼培署星期五(10月4日)舉行交流會,徵詢家長對嬰兒保姆試驗計劃的意見。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會上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了計劃的部分細節,以及幼培署準備如何回應家長的關注事項。
孫雪玲説,一些家長對於保障嬰兒安全的措施提出更嚴格的要求。例如,有人希望在保姆看顧孩子的地方安裝監控攝像機。
“我們現在的想法是,保姆服務若在社區場所提供,是可以安裝(電眼)。如果保姆在自己家中看顧嬰兒,基於保護隱私,我們不會強制要求。我們更希望業者、保姆和家長互相協商,制定合理的安排。”
延伸閲讀
[遵照幼培署要求 97%幼兒園已安裝閉路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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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培署下半年試行嬰兒保姆計劃 每月收費約7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7_668670)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3月在國會宣佈,幼培署推出為期三年的嬰兒保姆試驗計劃,委任指定業者為嬰兒提供保姆服務。這計劃面向兩個月至18個月大的新加坡嬰孩,目標是每年照顧700名寶寶。
孫雪玲:試點計劃能否順利推行 保姆是否足夠是關鍵
孫雪玲指出,試點計劃能否順利推行,一大關鍵是要有足夠的保姆。幼培署鼓勵業者積極參與這個計劃。
按計劃,保姆可在自己住家或在聯絡所等指定社區設施或場所,同時照顧最多三名嬰兒。保姆只在平日工作時間照顧嬰孩,不會提供夜間或週末託管服務。
孫雪玲説,嬰兒的安全與福祉是幼培署的優先考量。當局會對參與計劃的保姆進行背景調查,確定他們沒涉及任何對孩童的犯罪前科。若保姆在家中照顧嬰兒,幼培署也會對經常出入保姆住家的人進行背景調查。
幼培署會同業者簽署服務合約,制定保姆和嬰兒的比例、保姆培訓等條件,並規定保姆須具備基本技能,如給嬰兒餵食和洗澡、在緊急情況時進行急救等。當局也在同業者制訂行業標準,包括一旦有緊急狀況,保姆應遵循的上報程序。
針對照料嬰兒不當的情況,孫雪玲強調,任何涉及虐童等嚴重事態,必定交由警方調查;如果涉及保姆服務不達標,家長可同業者交涉或向幼培署反映,由當局考慮是否要將業者從參與名單上除名。
每週五天保姆服務 每月收費700元
受委業者將獲得政府資助。家長若每週五天使用保姆服務,每天最多10小時,每月收費約700元。若家長不需要這個時長的服務,可靈活與業者商討看顧安排,不必支付每月全額費用。家長還可使用孩子的兒童培育户頭來付費。
幼培署已徵詢100多名家長的意見。育有一名五歲女兒的陳麗珊(45歲,顧問)早前參與了一場交流會。她認為,這個試點計劃在現有托兒服務的基礎上,為家長提供了多一個選項。
對於是否應該在保姆家中安裝電眼,她表示不會提出這個要求。“那畢竟是保姆的住家,她們也須要保護隱私。我能接受保姆家中不裝置電眼,但對保姆的問責度就應當更嚴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