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控《大公報》毀謗 要求設立陪審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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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向法庭控告建制派的《大公報》毀謗,案件審理時黎智英方面要求設立陪審團,並表示有意在審訊時作供。
綜合香港《明報》和網媒“香港01”報道,黎智英2020年控告《大公報》在當年6月25日以“亂港頭目謀‘着草’ 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為題的文章,抹黑黎智英擬棄保潛逃。
黎智英要求法庭禁制《大公報》發佈相關內容,下令該報公開道歉和賠償。
案件星期四(10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原告是黎智英,被告則是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和已離任的總編輯賈西平。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林嘉仁在法庭上説,黎智英是著名人物,《大公報》有眾多讀者,並在案中提出“負責任的新聞專業”等理據作為抗辯,認為此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該交由陪審團處理。
延伸閲讀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錶證成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26_696766)
代表《大公報》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則反駁稱,其抗辯方向概念複雜,也需考慮涉案文件有否惡意和影響,預計聆訊需時10至12天,需要處理大量文件,因此不適合由陪審團審理。
林嘉仁則稱,除了涉案文章,他們讓陪審團閲覽的文件僅159頁;《大公報》那方的文件則有722頁,包括新聞報道,臉書貼文、政府新聞公告等,但本案不涉科學或技術性的資料,相關文件容易理解。
林嘉仁還表示,黎智英有意在審訊時作供。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説,本月內會作出決定。
黎智英此前被判欺詐罪成立,在2022年12月被判監禁五年九個月。他還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下“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三項罪名,被判全部表面證據成立,案件將於11月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