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仁案】易華仁抵達國家法院 準備入獄服刑 | 聯合早報
zaobao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被判坐牢一年,他在星期一(10月7日)下午3時32分抵達國家法院,準備入獄服刑。
易華仁(62歲)稍早前在臉書發聲明説,他不會針對刑罰提出上訴,表示會為他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並向所有新加坡人致歉。
易華仁説,過去15個月已極其艱難,思及他所愛的家人可能在漫長的審訊中飽受煎熬,他希望隨着這個決定能與家人忘卻傷痛,重新生活。
易華仁在聲明中感謝所有在黑暗時刻支持他的家人、朋友、基層領導、親自或通過社交媒體向其表達關心的人,以及他的律師。
他説,“過去30年能夠為選民和新加坡人服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榮幸”,而如今這一篇章即將結束,他與家人將懷着感激繼續生活。
延伸閲讀
[【易華仁案】易華仁與七親友擁抱道別 即日起入獄服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08_712033)
易華仁為何被判監一年?一文看懂法官判決六要點

易華仁上星期四(3日)因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和接受價值40萬餘元的物品及好處,被判入獄一年。
辯方高級律師文達星在案件下判後,要求讓易華仁展期至星期一入獄服刑,法官批准易華仁必須在當天下午4時到國家法院報到。
若易華仁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得以縮短三分之一的話,他將可能提前在明年6月初出獄。
易華仁早前承認四項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其餘30項也屬於第165節條文的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他是新加坡獨立以後,首名因為向有公務關係者索取,並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公職人員。高庭法官洪承利最終判他坐牢一年,比控方所要求的六至七個月多出將近一倍。
法官強調,必須迅速懲處這類罪行,才能阻遏有人通過提供貴重物品來拉攏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