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再憂房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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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拙文《房事堪憂》見報後,又成為老友們聚會時的談資。先是由T開了個頭:“喝了那麼多酒,以為大家都醉了,沒想到你還能把大夥兒的話記得那麼清楚。”哈哈,她不知道:老頭其實並不嗜酒,如果沒有朋友召喚,我甚至可以幾個月都滴酒不沾;但若喝開了,卻也能把幾個月“攢”下來的酒一次過hot da la(台灣方言,意為乾杯)!
R接着話尾開炮:“都不知道上面怎麼想的?同樣是政府組屋,二手的卻只能貸款75%!108萬的房子,加上中介費等雜七雜八的開銷,現金加CPF就得30萬左右!孩子大學畢業後才工作沒幾年,哪有那麼多CPF?最後還不是需要父母親掏腰包?可是在生活費年年飆升的新加坡,有本事贊助孩子二三十萬現金去買房的父母,恐怕沒幾個吧?”Y一針見血地説出大多數國人的困境:“不要説二三十萬,我連十萬都很勉強!”唉,啃老?孩子們難,父母更難啊……
房事錢款兩頭憂,這該如何是好?P貌似提出瞭解決方案:“那就買地點稍微差一些的BTO組屋吧?而且不必等四五年那麼久。”欸,這或許是個好主意?只須湊足10%首付,大部分國人應該還是能夠承擔的吧?同時還能規避“新房久未到,新人早離異”的隱憂,可算兩全其美?沒想到異口同聲的答案卻竟然是:“太偏了,孩子們不要!”哎,現在的年輕人到底怎麼了?太貴買不起,太遠不願住!遙想人家陶淵明,“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是由於“心遠”,因此才會覺得“地自偏”;反觀身居七百多平方公里彈丸之地的島民,如果都能做到“心不遠”,再犄角旮旯的郊區或許也都“地不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