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借錢飛我國 賭場內無牌換錢監三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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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女在金沙賭場無照提供兑換錢幣服務,其中還有“中間人”去找潛在客户,有男子為了賺錢,特意借錢到獅城進行非法勾當。
《新明日報》報道,三名被告都是中國籍,兩名女被告是朱曉美(58歲)和羅賽華(49歲),男被告是李佳偉(41歲)。三人皆面對一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星期五(10月11日)早上各被判坐牢三週。
根據案情,警方於今年9月5日,針對在濱海灣金沙賭場無執照兑換錢幣活動展開執法行動。
調查揭露,有微信羣組裏的成員會提供有關在新加坡無照提供錢幣兑換的貼士。
其中一名被告羅賽華是在6月10日入境新加坡,並稱自己在本地一家餐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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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出,她的一名同夥李少壯(33歲)、男被告李佳偉和其他“中間人”會協助羅賽華去找有興趣想要把人民幣兑換成新幣的顧客。這些“中間人”最後也會獲得佣金。
9月5日,羅賽華在他們的介紹下,和兩人兑換約3400元。羅賽華並沒有兑換錢幣的執照,當天被逮捕後,9月7日被控,一直被還押到9月16日才被保釋。
調查也顯示,男被告李佳偉是在8月30日來新,聲稱是來找工作的,當時還在申請工作準證。
李佳偉承認,他在家鄉江西聽朋友説,在新加坡或澳門從事無執照兑換錢幣服務,可以賺取所交易數額1%的佣金,於是他便向親戚借了錢。
他在抵達新加坡後,通過微信與一人進行兑換交易,讓對方以1萬5255元人民幣兑換2700新元。
另外,李佳偉也向至少四名客户提供類似的兑換錢幣服務。他同樣在9月5日被警方逮捕。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10月1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