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賄賂陸交局前副總署長 長成工程總裁與董事無罪釋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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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串謀賄賂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副總署長的長成工程(Tiong Seng Contractors)總裁與董事,獲法官裁定他們貪污罪名不成立,兩人無罪釋放。
國家法院法官蘇自勉星期五(10月11日)在庭上宣讀裁決時指出,控方未能舉出充分證據,來證明被告白連源(59歲)和白朝榮(56歲)在2017年和2018年,提供35萬元貸款給陸交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時,是藉此貸款賄賂符永泰。
法官也接受辯方所指出的,貪污調查局查案人員對兩名被告所錄的口供書內容並不可靠。
審訊期間,代表白連源的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高級律師開明德(Cavinder Bull)在盤問查案人員時,後者承認試圖編造白連源的部分口供內容,辯方認為他這麼做等同於在“陷害”白連源。
符永泰早前被爆出涉嫌捲入貪污案,他被指在五年內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索賄124萬元,並在11年內欺騙13名同事超過72萬元。選擇認罪的符永泰在2021年9月被判坐牢五年半,以及繳付115萬625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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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符永泰,數家公司與公司高管也在行賄的罪名下被控,包括是親戚關係的白連源和白朝榮。
白連源和白朝榮各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們是在2020年7月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