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案 35男女落網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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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假冒銀行和政府人員,指受害者參與洗錢活動須支付保證金調查,藉機捲走錢財。35人被指交出户頭和收款協助行騙,被警方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10月11日)發文告説,商業事務局於9月30日至10月8日展開為期約一週的全島反詐騙執法行動,逮捕了17歲至47歲的26名男子和九名女子。
落網的35人,被指參與近期攀升的假冒政府官員騙案。初步調查顯示,其中34人涉嫌交出自己的銀行户頭、網銀資料來換取金錢利益,讓詐騙案得以進行,一名47歲男子則涉嫌用個人銀行户頭接收犯罪所得。
此外,介於17歲至61歲的另12男10女,以及一名16歲少年,正協助警方調查。
今年9月以來,警方陸續接獲冒充銀行職員和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受害者通常會接到一通自稱來自星展銀行、華僑銀行、大華銀行或渣打銀行職員的電話,指有人以受害者的名義申請信用卡,或受害者的户頭出現可疑或欺詐交易,要求受害者確認真偽。
延伸閲讀
[冒充銀行政府職員詐騙 百人失670萬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1_712915)
受害者表示對這類交易不知情後,騙子會把電話轉給另一名同夥,後者自稱是警員或金融管理局人員,指示受害者配合。一些騙子甚至會喬裝打扮與受害者視頻通話、提供虛假的官方文件、配上相關機構的背景板,增加説辭的可信度。騙子接着聲稱受害者涉及洗錢活動,要求他們向政府指定的“安全户頭”匯款,以協助調查。
直到發覺無法與騙子取得聯繫,或通過官方渠道向銀行或警方核實時,受害者才會意識到自己受騙。
跨機構判刑諮詢團(Sentencing Advisory Panel)今年8月發佈有關詐騙相關罪行的指導原則,建議針對包括把個人銀行户頭或Singpass户頭交給不法之徒幹案在內的罪行判處較長監禁,刑罰起點至少六個月,以達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