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四員工在鄭州被捕 國台辦證實涉受賄等罪被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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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鄭州廠傳四名台籍幹部被中國大陸公安以“非公收賄”帶走偵辦,中國大陸國台辦證實,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被查。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星期五(10月11日)晚以答記者問形式通報,據瞭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朱鳳蓮稱,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朱鳳蓮沒有進一步透露案件詳情,包括被帶走的四人何時被拘留、在富士康的職位等。
據台灣網媒“CNEWS匯流新聞網”報道稱,上述四人均為富士康鄭州廠A事業羣(APPLE產線)的台籍員工,其中最年輕的已在富士康服務超過10年,有者甚至即將退休,他們從今年1月起相繼被鄭州公安帶走。
延伸閲讀
富士康四名台灣員工在鄭州被拘 台陸委會:不排除少數公安濫權 報道稱,其中兩人因查不到受賄金流證據,遭當地公安指控隨意挪用資金。
台灣陸委會星期五回應稱,據瞭解此案情節相當怪異。鄭州公安以相當於台灣的“背信罪”為由拘留鴻海四名員工,但鴻海聲明公司毫無損失,該四名員工也毫無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陸委會還稱,此案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已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呼籲中國大陸有關單位儘速調查處置。
海基會則説,海基會與富士康公司、當事人家屬曾就此事三度開會討論,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後續將視家屬需求提供相關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