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訂司法維護法 遏制濫用司法程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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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制嚴重濫用司法程序行為,維護司法行政的公正與效率,政府將修訂司法維護法,明確將這類行為界定為“藐視法庭”,違反者將面對坐牢和罰款的處罰。
司法維護法(修正)法案(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Protection) (Amendment) Bill),星期一(10月14日)由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務部長穆仁理在國會提出一讀。
修正案旨在澄清條文,明確告知公眾和潛在訴訟參與者,哪些行為構成嚴重濫用程序且屬藐視法庭,但不降低對藐視法庭行為的定義標準。
修訂後的法令將涵蓋新加坡所有的法院程序,並明確規定以下行為構成藐視法庭:
◼訴訟人發起或參與訴訟時,明知或應知訴訟涉及欺騙法院或虛假行為,或者訴訟明顯毫無事實或法律依據,並涉及利用法院程序以達到不當目的。
◼發起或參與多起或連續訴訟時,訴訟人明知或應知這些訴訟明顯毫無事實或法律依據。
修正案還規定,導致或教唆這類行為者也須承擔藐視法庭的責任。
除了提供明確的界定,修正案將起警示作用,遏制對司法程序的濫用。
近年來,發起毫無事實或法律依據的訴訟、嚴重濫用司法程序的情況愈加普遍,引起關注。律政部指出,出於其他目的或為了壓制他人而打“法律戰”的情況有幾種。例如,儘管知道索賠毫無根據,但為了壓制被告而興起民事訴訟,以尋求經濟賠償;為了拖延刑事訴訟而提出虛假索賠。
濫用司法程序的行為不僅妨礙司法行政,也損害法院權威和影響新加坡法律體系的聲譽,導致人們對法院體系的信任度下降,甚至對被迫打“法律戰”的個人造成經濟和心理傷害。
有鑑於此,國會2016年通過司法維護法案,將藐視法庭納入法令。
法令第3(1)(e)節條文規定,如果明知或應知自己的行為會干擾、阻礙司法行政,或對司法行政構成實際風險,卻故意做出有關行為,即構成對司法行政的藐視。
違規者將根據藐視法庭行為涉及的法院層級受到不同的處罰。如果涉及高庭、上訴審判庭或終審法院,可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涉及國家法院或其他法院則判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對於較輕微的濫用司法程序行為,法院可能下令訴訟人承擔訴訟費、駁回申請、撤銷訴訟或交由紀律審裁庭處理。
律政部説,政府在擬定修正案時,廣泛徵求了包括司法機構在內的各方意見,並對修正案內容進行了細緻考量。
法院將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裁定相關行為是否構成藐視法庭。修正案不包括因缺乏根據而被駁回的民事案,或通過駁回和下達訟費令解決的案件,“合理謹慎和秉持誠信行事的訴訟人和律師不會受到懲罰”。
修正案或使公眾對興起訴訟更謹慎
針對修訂案能否有效阻止訴訟人和律師濫用法院程序,Lighthouse Law律師事務所的黃恆毅律師認為,兩種可能性都存在。
“民事案的當事人會被迫思考,他準備採取的法律途徑是否屬於藐視法庭的行為,但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藐視法庭的風險可能無法有效阻止面臨死刑的人。”
他認為,修正案可能使律師在接案時更加謹慎,“在執行客户指示時,律師須秉持謹慎和誠信的原則。這要求律師不僅要評估客户的行為,還要了解客户的動機。”
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律師陳美蓮則指出,修正法案明確了哪些行為屬嚴重濫用程序。“預計公眾在決定興起訴訟或提出任何申請之前會更加謹慎。這些澄清也很好地平衡了遏制嚴重濫用行為,以及確保秉持謹慎和誠信原則的多數法院使用者,不會違反司法維護法。”
替馬國死囚提無根據申請 兩律師須承擔2萬元訟費
馬來西亞運毒死囚納加恩德蘭,因走私42.72克二醋嗎啡到新加坡,2010年被判死刑。他10多年來多次提出申請,包括自稱有智力障礙,試圖逃過絞刑台。
2021年,兩名律師拉維(M. Ravi)和維奧萊特內託(Violet Netto)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檢討,要求讓獨立專家對納加恩德蘭進行精神評估,以證明他不適合被處死。
2022年3月,終審法院五司駁回上訴,嚴厲斥責納加恩德蘭與律師濫用司法程序,試圖拖延正法的時間,也損害司法體系的聲譽。
2022年4月,納加恩德蘭被執行死刑。最高法院五司隔月裁定兩名律師行為不當,頻頻提出毫無事實根據的申請,導致控方花費不必要的訴訟開支,下令兩人支付總檢察署2萬元。
碩士生資格被終止 女子反覆起訴國大終被禁
獲新加坡國立大學研究獎學金的鄧禮雲(約53歲),2002年開始攻讀設計與環境學院的碩士學位。
2005年完成論文後,她一再申訴導師有意剽竊她的論文,最終因拒絕上載論文,碩士生資格2006年9月被終止。
鄧禮雲也向國大校長和總統投訴,最終指國大拒絕頒發文憑、違約和濫用職權等,影響她深造和就業前景,索討賠償和文憑。
2018年7月,她不服高庭判她敗訴,從2020年至2022年發起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導致國大向高庭申請限制令。
去年7月,高庭裁定鄧禮雲反覆提出毫無根據的訴訟和申請,批准國大的申請,下令鄧禮雲兩年內不得再起訴國大,這也是禁令的最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