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涉國會作偽證案開審 控方將傳召劉程強當證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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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涉嫌作偽證案開審爆出,原來畢丹星與黨主席林瑞蓮,曾就辣玉莎撒謊事件尋求前黨魁劉程強的意見;控方指畢丹星在諮詢劉程強之前,未曾指示辣玉莎向國會澄清她的謊言,也沒有這麼做的打算,直至與劉程強會面後才改變姿態。
控方星期一(10月14日)在開庭陳詞中拋出震撼彈,一場發生於2021年10月11日、在劉程強住家的三人面談,成為控方證明畢丹星向國會特權委員會撒謊的關鍵所在。現任領導與前黨魁見面這一點,沒有在之前舉行的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揭露,控方也未説明如何得知這項信息。
為了證明控方的立場,控方將傳召劉程強上證人欄,針對他當時給畢丹星與林瑞蓮意見一事供證。劉程強與接班人畢丹星“打對台”的局面,料將成為審訊的焦點之一。
本案始於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在2021年8月3日國會上所説的謊話。她當時謊稱自己三年前陪一名性侵受害者報案,警員不當評論受害者。兩個月後,辣玉莎在國會上重複謊言,直至同年11月1日才向國會承認撒謊,並且道出自己曾是性侵受害人。
高級副檢察長洪清福發表控方開庭陳詞時指出,畢丹星早在同年8月7日,即辣玉莎首次在國會上撒謊四天後就知道實情,但當他在8月8日與10月3日,兩次與辣玉莎見面時,沒有指示辣玉莎向國會承認撒謊,期間也沒有向辣玉莎重提此事。洪清福説,8月9日至10月2日之間,“被告完全沉默,沒針對撒謊事件説一句話,似乎是此事已經完結”。
延伸閲讀
[劉程強料下週出庭供證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5_713644)
[“莎謊門”時間線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5_713654)
洪清福也指畢丹星根本不可能打算讓辣玉莎在10月4日國會澄清謊言,“因為他沒有采取任何準備工作,包括沒有為辣玉莎或叫她準備澄清聲明。而這與畢丹星見了劉程強後的兩個多星期內,即10月12日至31日之間所做的謹慎籌備形成對比。”
所謂的謹慎籌備,包括辣玉莎在這段期間草擬了好幾份澄清聲明,畢丹星看過至少其中五份草稿。因此,控方認為所能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當畢丹星向特委會供稱,他在8月8日與10月3日有告訴辣玉莎必須向國會道出真相時,是在撒謊。
畢丹星拒絕認罪 辣玉莎供證時落淚
今年48歲的畢丹星面對兩項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第31(q)節條文的控狀,這是本地首次有被告在這項法令下被控上法庭。當法庭人員念出控狀內容後,畢丹星説:“我不認罪。”
由於兩項控狀屬於刑罰比較輕的推事庭案件,而非地方法庭案件,畢丹星受審時無須坐在被告欄裏。辯方律師團隊共有三人,由曾經當主控官的安德烈(Andre Jumabhoy)率領,而畢丹星的律師父親阿瑪吉星(Amarjit Singh)也是其中一員,就坐在畢丹星身邊。
首個上庭供證的控方證人是辣玉莎。當被問及是否有告訴父母親她被性侵的事情,原本作答流暢的辣玉莎先陷入沉默,接着開始落淚。在憶述一些與畢丹星的談話內容時,她也表示不記得對方具體説過什麼,因為已經事隔三年。辯方料在星期二(15日)開始盤問辣玉莎。
本案於上午9時30分在國家法院開審,到下午5時左右結束。中午休庭時,畢丹星也趕場前往國會,待了約15分鐘。他在首日審訊結束後,與律師一起離開法院。
控方早前已表明立場,畢丹星若被判罪成,控方將要求法庭對每項指控處以罰款。根據相關法律條文,向國會特委會給偽證者可被判罰款最高7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