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拋貓再狠踹致死 32歲虐貓男認罪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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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把貓當出氣筒,男子多次前往宏茂橋虐貓,兩次將貓從高樓拋下,其中一次發現貓還沒斷氣時,再補上一腳把它踩死。男子後來接受治療,情況有所改善,但他又再次犯案,這次將貓狠砸向牆壁,導致貓多處骨折。
被告是32歲的林鵬立(譯音,Barrie Lin Pengli),面對五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罪名。他星期二(10月15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個月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年底開始虐貓;每當他感到厭煩時,就會開車到宏茂橋組屋區尋找社區貓。
被告起初只會踹貓出氣,但後來變本加厲,開始將貓裝進袋子拐走。他虐貓後會將貓帶到別處放走,有時則會將貓虐死,包括將貓從高樓拋下。
2020年4月21日凌晨,被告在宏茂橋3道的一座組屋抓到一隻貓,接着便揪着貓的脖子來到組屋12樓。被告跟着將貓從高樓拋下,把貓活活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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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樓確認貓死後,便從車上拿出垃圾袋,將貓屍裝入袋子後丟棄。
約一個月後,被告又再對另一隻貓下手,這次將貓從組屋八樓扔下。被告後來發現貓還沒有斷氣,於是再補上一腳把貓踩死,事後將貓屍扔進垃圾桶裏。
被告事後將貓屍扔進垃圾桶裏。(取自法庭文件)
庭上透露, 被告選擇虐貓是為緩解情緒困擾,而在虐貓時,他會感到興奮,並從中獲得解脱。
被告在2020年5月被捕後,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接受心理治療,情緒也不再處於低落狀態。然而,被告在2021年12月,又虐待一隻貓。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被告當時抓着一隻貓狠砸向牆壁兩次,事後若無其事地離開。
被虐待的貓後來被送往獸醫診所治療,被發現多處骨折,留醫14天。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説,被告事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病情與罪行有關聯,請求法官讓他接受強制治療的評估。
控方則指出,雖然被告患病,但他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年。
鑑於被告罪行殘忍,法官指出有必要給予刑罰,認為被告並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拒絕辯方的請求。
辯方對此回應,須要時間準備新的判刑陳詞,案展下個月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