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小販中心年均取得10萬元營運盈餘 至少一半重投入提升業務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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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年,由社會企業經營管理的小販中心平均每年取得約10萬元的營運盈餘,經營者已將至少50%的盈餘重新投入到對小販中心或攤販有幫助的項目上,比如採取措施增加人流量和提升生意。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星期二(10月15日)書面答覆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的詢問時指出,社企小販中心的經營者每年都須向國家環境局提交其管理小販中心的經審計財務報表。
“經營者可能在一些年份取得營運盈餘,而在其他年份則可能出現虧損。從2019年到2023年,平均每年的營運盈餘約為10萬元。”
根據環境局與社企小販中心經營者的協議,取得盈餘的經營者已將至少50%的盈餘重新投入到有利於小販中心或攤販的計劃中。這些計劃可能包括增加人流和提高生意水平的措施,以造福攤販。一些經營者也曾利用盈餘來幫助攤販降低經營成本。
另外,傅海燕在答覆梁文輝的另一個提問時也指出,在過去五年,由環境局管理的小販中心和社企小販中心的攤販提前終止攤位租約率,平均每年分別為3%和8%。攤販提前終止租約最常見的原因是攤位生意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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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7月,本地有約120座小販中心,其中107座由環境局和市鎮理事會管理,13座由社企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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