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走酒店物品 女子判強制治療兩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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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酒店抱枕和浴袍等物品,女子被逮後卻不知悔改,事後又到多家酒店行竊。女子在保釋期間又犯案,被令接受強制性治療兩年。
33歲的被告陳怡蓉(譯音)共面對九項偷竊罪,她早前承認其中五項,餘項則交由法官星期三(10月16日)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23年12月31日晚上,被告入住東海岸的Santa Grand酒店,並在隔天(1月1日)晚上離開。不過,被告離開時卻偷走房內的枕頭、兩件羽絨被,以及兩件浴袍等,這些物品總值1350元。
被告本應在1月2日退房,酒店職員嘗試聯繫被告不果,查房時才赫然發現房內的物品被偷。在查看電眼畫面確定是被告所為後,便電郵對方要求做出賠償。
被告事後回覆説酒店的羽絨被弄髒,她想要清洗後再歸還給酒店。不過,酒店職員卻遲遲等不到被告出現,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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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確認被告身份將逮捕她,但被告稱已將偷竊的物品丟棄,事後也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此次被捕後卻沒吸取教訓,在接下來的九個月又分別到四家酒店偷竊。
從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被告一共偷走總值逾6000元的酒店物品,當中包括吹風筒袋、咖啡杯和桌燈等。被偷的酒店包括新加坡洲際酒店、怡東酒店,以及智選假日酒店等。
庭上透露,被告最後一次在2024年9月犯案時,正處於保釋候審期間,其中一項保釋條件就要求她不得入住任何酒店,但被告卻違反保釋條件。
被告稱無法控制自己,因擔心家人發現她偷竊,因此丟棄偷來的牀單。另外,部分被偷物品也在被告家中,但她是一名囤積者,家中堆滿物品,因此沒能找出這些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