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盤問辣玉莎三要點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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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安德烈星期三(10月16日)延續前一天的盤問思路,繼續質疑控方關鍵證人辣玉莎的證詞和可信度。
辯方指她並非如自己和控方描述的那樣,事發時只是天真的27歲年輕議員。以下摘錄律師盤問辣玉莎的幾段要點:
一、撒謊無須人教為何坦白真相要人教?
律師:2021年10月3日畢丹星到你家時,曾告訴你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和做主?
辣玉莎:沒有
律師:很明顯須要“做主”,因為那是你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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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玉莎:是的
律師:“承擔責任”因為你是成年人?
辣玉莎:是的
律師:你那時已經27歲,不是一名少女;進入國會也已經13個月,並不是初次踏入議事廳。
辣玉莎:不是
律師:你懂得明辨是非?
辣玉莎:是的
律師:你撒謊時不必旁人給你指示?
辣玉莎:是的
律師:但根據你的説辭,你似乎得有人下達指示才能夠説出真相?
辣玉莎:當我犯錯時,我想尋求領導的建議。你説我不是初踏入議事廳,但是相較之下領導有多年經驗,我犯錯時自然會去找他們。
二、面對要你繼續撒謊的領導難道不生氣?
律師:你現在知道,2021年10月4日部長要調查你,可能被傳召上國會特權委員會?
辣玉莎:是的
律師:你當下的處境都是因為領導的建議造成的?
辣玉莎:是的
律師:難道你不會因此生氣?
辣玉莎:我只記得當時非常害怕,我相信領導要我做的事情。10月4日我問畢丹星該怎麼辦,他沒有馬上回復,後來才説等一下再談。當晚到他辦公室見面,問他要是我説真話呢?他説現在已經太遲了……我想我給自己挖了一個洞,要怎麼出來?
律師:10月5日,你發了短信説“畢丹星其實很棒”。
辣玉莎:是的
律師:你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嗎?
辣玉莎:明白
律師:所以10月5日,在一切都炸開了之後,你的短信竟然是説“畢丹星其實很棒”。很快你又説(工人黨主席)林瑞蓮也是。這些是你發給那羣朋友的短信,所以在那個階段,你還在稱讚指示你撒謊的人?
辣玉莎:應該不是指他們叫我撒謊的事,而是指他們花時間指導我。我當時看到的是來自於他們的關懷。
三、為何錯過可以指控工人黨領導的機會?
律師:2021年11月29日,你來到紀律委員會面前時已看到畢丹星的短信,為什麼沒對他們説“是你們讓我繼續撒謊的”。
辣玉莎:這裏缺少了一些背景,即那次會議的權力關係。我面對的是三個權力非常大的人,正是他們給的建議,但他們當着什麼也沒發生過。我覺得很驚訝,啞口無言。
之後,辣玉莎説:我沒想到他會為了開脱做到這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