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政府考量公眾利益 也要維護我國商業樞紐地位 | 聯合早報
zaobao
保險(修正)法案星期三(10月16日)在國會進行二讀辯論,16名參加辯論的朝野議員中,大多數支持通過法案以提供法律依據,讓金融管理局日後處理來自保險合作社或同合作社有關保險公司的收購申請時,考慮文化、社區及青年部的意見。不過,他們大多數也在發言時呼籲政府在考量公眾利益的同時,維護新加坡商業樞紐的地位。
議員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選區)在發言時指出,儘管修法是基於公眾利益,但她擔心這會成為先例,使投資者誤以為到這裏投資時,須要考慮潛在的法規變動。
她説:“新加坡必須維護我們作為一個開放、透明、以規則為基礎城市的聲譽,並繼續支持商業發展,歡迎外來投資。”
連榮華(武吉班讓區)持相同看法,他呼籲政府重申新加坡作為投資友好型樞紐的地位。他以多年來,像萊佛士酒店等許多本地公司都被外國企業收購為例説:“作為全球商業樞紐,新加坡不可能完全阻止公司所有權的變更。這些變更是企業價值實現和最大化過程的一部分。”
連榮華也呼籲確保包括職總合作社的社會企業與企業在競爭激烈,但包容的商業環境中共同運作。他説,社會企業在商業企業未能覆蓋的領域填補了空白,有助於穩定通貨膨脹、生活費,以及推出更實惠和包容的產品。它們在冠病疫情期間,就保持價格可負擔得起和遏制牟取暴利。
延伸閲讀
[徐芳達:政府叫停安聯收購英康 不影響投資者對我國信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7_714158)
[法案表決時棄權 工人黨:倉促修法或影響監管機制穩定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7_714159)
官委議員李堅輝同樣呼籲,在必要的政府幹預與保持商業透明度之間,取得謹慎的平衡,確保法規不會無意中阻礙合法的商業活動或創新。
ADVERTISEMENTSCROLL TO CONTINUE WITH CONTENTAds byInnity
他説:“雖然政府有權界定公眾利益並給予保護,但在這種性質的交易中,明確説明什麼具體構成公眾利益是很重要的。否則企業將不清楚哪些行為可能引發干預,這會在監管過程中引入商業風險。”
議員:為個案修法 或引發投資者不安
針對政府修法,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潘羣勤認為,《1996年保險法》第26和27條文已賦予金管局充分的酌情權,允許基於財務審慎之外的因素否決收購案。
她説,為了阻止特定的收購申請而修改法律,可能會引發投資者的不安。“政府應儘量依靠現有法律來評估交易的監管審批,以向本地和海外投資者表明我國的監管框架是穩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