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芽籠搶劫傷人轉賣贓物 三名男子被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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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芽籠一帶搶劫傷人,之後再轉售偷來的手機,三名介於21歲至36歲的男子落網後,將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10月17日)發文告説,警方星期二(15日)早上約9時40分接獲報案,指芽籠35巷發生一起搶劫傷人案。一名27歲男子稱遭到一名陌生男子襲擊,蒙受輕傷,身上一台手機和部分現金被搶。
經過調查和查閲電眼畫面,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員鎖定三名涉案男子的身份,先後在星期三(16日)和星期四逮捕他們。
初步調查顯示,案發時一名29歲男子找上受害男子併發起襲擊,之後搶走對方的七元現金和價值199元的手機。得逞後,男子將手機轉交給21歲和36歲的同夥,由他們負責轉售。警方起回手機後,將手機扣押留作證物。
三人星期五(18日)將面控,29歲男子面對搶劫傷人罪,另兩名男子各面對接收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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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法典第394節條文,搶劫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根據刑事法典第411節條文,接收贓物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當局不會容忍這類明目張膽的犯罪行為,違法者將依法逮捕。公眾若遭遇類似案件,應保持冷靜,注意嫌犯的樣貌特徵並儘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