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擬立法允許居家服刑 被疑為納吉鋪路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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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政府將制定新法,允許特定囚犯以居家軟禁替代監禁。外界揣測這可能是為了給前首相納吉在家服刑鋪路。
根據馬國首相兼財政部長安華星期五(10月18日)在國會提呈的2025年財政預算案,為協助囚犯重返社會,監獄局將繼續推行“第二次機會”計劃,其中包括制定上述新法。
網媒“當今大馬”報道,有關居家軟禁法案的部分出現在財政部發出的財案講稿中,但安華在下議院宣佈財案時並沒有念出這部分。
馬國內政部長賽夫丁星期六(19日)出席活動後被問及此事時證實,內閣原則上已批准上述法案,並將於明年提呈國會尋求通過。他説,法案不涉及修訂監獄法令,而是一項全新的立法。
馬國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允許以居家軟禁(house arrest)或在家服刑(house detention)替代監禁刑罰,但根據《1995年監獄法令》,政府有權將任何場所指定為監獄,也可取消某個場所的監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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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監獄普遍人滿為患,為解決問題,政府今年3月原則上同意通過釋囚特許計劃,讓刑期四年或更短的囚犯改為在家服刑。
不過,由於納吉也申請在家服刑,因此這項計劃引起議論。人民公正黨柔佛州巴西古當區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要求當局説明,符合居家軟禁的條件是否包括因貪腐及刑事失信而被定罪的人。
納吉2022年8月因挪用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約1278萬新元)案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2年。服刑期間,他向時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申請全面特赦,並於今年2月獲准刑期減半至六年。
納吉隨後申請司法檢討,稱除了減刑,特赦令還包括允許他以在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餘刑期,但遭高庭駁回。納吉已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