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藐視法庭言論 總檢察署考慮是否對劉浩典採取行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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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涉嫌作偽證案尚未審結,大學講師劉浩典就在臉書評論指控畢丹星是錯誤的,以及兩名證人不可信等。總檢察署指他的言論藐視法庭,考慮是否進一步採取行動。
在香港科技大學任教的劉浩典星期五(10月18日)發表了不當言論,他隔天撤下相關的臉書貼文,併發文向法庭和他早前影射行為不當的衞生部兼數碼發展及新聞部政務部長拉哈尤道歉。
總檢察署星期六(19日)發聲明説,應總檢察署要求,劉浩典取下了藐視法庭的貼文。總檢察署正在考慮是否對他採取進一步行動。
總檢察署強調:“案件審理期間,公眾應該避免就法庭將裁決的事項,作出預先判斷,包括指證人可不可信和被告有沒有罪等。”
根據司法維護法令,蓄意在案件審理期間,公開發表對訴訟程序造成偏見和干擾,或可能對訴訟程序造成偏見和干擾的言論,足以構成藐視法庭罪。
延伸閲讀
[指錯誤提控畢丹星並影射拉哈尤行為不當 大學講師道歉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0_714738)
[【畢丹星案】刪減短信因為覺得並非特委會調查關鍵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9_714515)
2021年8月3日,工人黨前議員辣玉莎參與國會辯論時,捏造陪性侵受害者報案的經歷,並在同年10月4日重複謊言。國會特權委員會同年12月舉行聽證會調查此事。
畢丹星因涉嫌在供證時向特委會作偽證被控,案件星期一(14日)開審,審訊預計持續到11月。
過去幾天的審訊揭露,工人黨前幹部、辣玉莎前秘書助理羅佩穎,刪減對另一名工人黨前幹部納登不利的信息內容。她供證時提到,提呈通信記錄前,特委會成員拉哈尤和一名國會職員曾花三個小時與她一起查找手機記錄,之後才讓她回家準備。但她強調,短信是她刪減的。
在10月18日的臉書貼文中,劉浩典稱,看來特委會搞錯了,憑着兩名證人的説辭指控畢丹星,結果這兩人都不可靠。他也提到其中一人在一名人民行動黨議員知情下竄改證據。
劉浩典已向法庭與拉哈尤道歉
拉哈尤指劉浩典的貼文具誹謗性,她星期六在臉書上透露:“我的律師發函要求劉浩典道歉,並闡明我的立場。”
她説,她知道羅佩穎供證後,網上出現好些關於特委會聽證會的新聞報道和留言。由於案件尚在審訊中,她因此必須小心不發表任何可能影響審訊的評論,但不幸的是劉浩典的言論越了界,有損她的品格和誠信。
她認為,人們可以持有不同意見,也有發問的權利,但是無權做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劉浩典星期六先後發了兩則臉書貼文,分別向法庭和拉哈尤道歉,並承諾今後不再發布任何具有相同,或類似內容的貼文或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