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國外被定罪 婦科醫生吊牌半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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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多次因“不當行為敗壞醫生名譽”被罰款及譴責的婦產科醫生黃毓明又惹事,早前在香港陷入官司被定罪,之後更新本地醫生執照時卻未申報,日前被吊牌半年,罰款3萬6000元。
《新明日報》報道,黃毓明(77歲)面對兩項牴觸醫藥註冊法令(Medical Registration Act)的指控。他不認罪,經審訊被判吊牌行醫六個月,罰款3萬6000元。
根據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審裁庭發佈的判決,黃毓明1973年4月28日成為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註冊醫生,2015年至2020年註冊為香港醫務委員會的醫生。
2014年5月,香港特別行政區衞生署到黃毓明的香港診所展開檢查時,發現他所記錄的危險藥物登記冊不符合當局規定,其中包括沒有記錄涉及五種危險藥物的病人身份資料、所記錄的藥物數量不正確等。
同年11月,他被提控五項未能以指定格式記錄危險藥物登記的罪名。他認罪後,被判罰款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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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黃毓明於2015年和2017年申請更新本地的醫生執照,卻沒有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申報上述判決,且否認曾被任何專業機構、法庭或法院判罪。
黃毓明也沒有在被定罪後的28天內,向香港醫務委員會申報他在2010年至2015年期間曾被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委員會提控判刑的事件。
香港醫務委員會在2016年收到相關投訴信後展開調查。2020年1月,黃毓明在香港被判專業不當罪成。黃毓明在2019年申請更新醫生執照時並未申報此事,直到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向他求證,他才提供相關詳情。
據早年報道,黃毓明曾多次因“不當行為敗壞醫生名譽”被罰款和譴責,其中包括把病人化驗樣本交由未經衞生部核准的海外化驗室化驗、把兔子幹細胞注射在患有“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的病人體內、在診所外張掛誤導性廣告海報、以及推薦病人出國接受未經臨牀實驗證明有效的幹細胞皮膚療法等。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10月2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