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男子高空拋磚砸死路人 被法院核准死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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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吉林長春一名男子去年6月因從32樓高空投擲磚頭,砸死一名樓下路過的女子,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綜合澎湃新聞和《中國新聞週刊》報道,被害人是一名28歲的女子,名叫小婁。她當時在長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買燒烤,不料卻被周姓男子從32樓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不幸離世。這名周姓男子此前還曾在高樓向外投擲兩桶五升桶裝水、三罐未開封可樂,並砸到另外二人。
小婁的姐姐回憶,事發後警方告訴她,來自江西的周姓男子20餘歲,十幾天前來到長春,無固定職業,住在日租房裏。2023年7月24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周姓男子涉案時的精神狀態為無精神病,涉案時刑事責任能力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23年11月27日,吉林省長春市中院公開審理該案。長春市檢察院指控,周姓男子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
2023年12月13日,該案在長春市中院開庭宣判。法院判處周姓男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等4萬餘元人民幣(7384新元)。庭審上,周姓男子未當庭提出上訴,也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
《中國新聞週刊》星期一(10月21日)從小婁的家屬處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對周姓男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複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他死刑,死刑立即執行。
報道引述小婁的家屬説:“他沒有異議,他父母聽完死刑立即執行也哭了,説現在講什麼都晚了,他們最後也沒有給我們道歉。”
小婁的家屬也提到:“周某(庭上)説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希望判決結果能給這類事件一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