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網絡男友”開户頭收逾44萬元可疑款項 已婚七旬婦入獄五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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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七旬婦“墜入愛河”,把三個銀行户頭交給網絡男友,結果户頭被用來轉移逾44萬元可疑款項。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她還謊稱遺失卡背寫着密碼的提款卡,因此才會被他人用來提款。
被告江佩華(譯音,75歲)面對六項包括欺騙、妨礙司法公正和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法官星期二(10月22日)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五週。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1年12月通過WhatsApp結識一名自稱為“約翰”的新加坡華裔。後者聲稱在美國居住多年後回國,並在一艘船上工作。被告視他為網絡男友。
不久後,約翰要求被告開設銀行户頭供他使用,被告於是在同月24日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開設户頭,謊稱自己是户頭的使用人。
被告順利開設銀行户頭後,將提款卡寄給約翰,併發短信告知約翰提款卡的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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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2月25日間,該户頭被不知名的第三者用來接收和匯出可疑款項,包括接收一筆近26萬元可疑款項。
警方在2022年1月和3月接到兩人報案;報案人指他們按照他人指示,分別把錢轉賬到華僑銀行户頭和馬來亞銀行户頭。
調查揭露,這兩個户頭皆是註冊在被告名下,且被用來共接收18萬7100元可疑款項。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後來接受警方調查時,謊稱沒把户頭交給其他人使用,而且提款卡已經遺失。被問及為何有提款交易時,被告又稱因為擔心忘記密碼,所以把密碼寫在提款卡背面。
被告過後才向警方坦承,在接受警方問話前曾與約翰討論如何作答,也決定編造謊言,隱瞞為約翰開設銀行户頭,並把提款卡和密碼交出的事實。
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律師早前為被告求情時説,被告是愛情騙局的受害人,她墜入情網,把約翰當成網絡男友,並指後者承諾會照顧她和她的家人。
律師也指出,被告教育程度低,加上年事已高,因此才會墜入精心策劃的騙局,而自己也被約翰騙走2萬元。律師因此懇請法官考慮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或判處不超過兩週監禁。
控方則建議法官判處被告六週至八週監禁。
考慮到被告的罪行涉及欺騙金融機構,以及她向警員提供假信息等因素,法官認為刑罰必須起到阻嚇作用,緩刑監視並不合適。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抵罪。
法官下判後,被告的丈夫上前與在被告欄裏的被告説話,過後坐在公眾席上傷心落淚。